案例一
某高校新建新校區,包括辦公樓、教學樓、科研中心、后勤服務樓,學生宿舍等多個單體建筑,由某建筑工程公司進行該群體工程的施工建設。其中,科研中心工程為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地上十層,地下二層。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單位進場后,針對工程進度計劃的不同編制對象,施工單位分別編制了各種施工進度計劃,上報監理機構審批后作為參建各方進度控制的依據。
事件二:主體結構施工至六層時,工程所在地發生了持續2h的暴雨,并伴有短時6~7級大風。風雨結束后,施工項目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對現場腳手架再次進行檢查驗收,排除隱患后恢復了施工生產。
事件三:主體結構驗收后,項目監理機構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如圖所示(時間單位:周)。各工作均按勻速施工。
施工到第4周末時進行進度檢查:A工作已經完成。B工作施工時,遇到罕見特大暴雨,造成施工單位的施工機械損壞,損失1萬元,實際只完成估算工程量的25%。C工作為檢驗檢測配合工作,只完成了估算工程量的20%。施工中發現地下文物,導致D工作尚未開始,造成施工單位自有設備閑置。
問題
1.事件一中,按照編制對象不同,本工程應編制哪些施工進度計劃?
2.事件二中,是否應對腳手架進行檢查驗收?說明理由。還有哪些階段應對腳手架進行檢查驗收。
3.根據第4周末的檢查結果,繪制實際進度前鋒線,逐項分析B、C、D三項工作的實際進度及其對工期的影響,并說明理由。
4.若施工單位在第4周末就B、C、D出現的進度偏差提出工程延期的要求,項目監理機構應批準工程延期多長時間?為什么?
5.施工單位是否可以就事件B、D提出費用索賠?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