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工程招投標工作從試行到推廣,從推廣實施到國家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取得了穩步、有序、深入地發展。其形式則經歷了從議標、邀請招標,到今天普遍開展的公開招投標。應該說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場正在逐步地形成。但我們也清楚地認識到,目前的建筑市場發展得還不夠完善,還會有不公平的競爭產生,還會有不公正的行為存在口因此,政府明確提出還要繼續加大整頓建筑市場的治本力度,以確保城鄉建設的質量和效益。但是,要從根本上整頓建筑市場,決不是抓幾個典型就能解決的,有很多環節要抓,牽涉到方方面面。其中招投標永遠是一個敏感而關鍵的環節。在采用了公開招投標以后,如何評標如何決標又是關鍵的關鍵。因此,評標辦法是決定公開招投標是否公開、公正、公平的焦點。通過研究還可以發現,評標辦法不僅僅是招標投標工作的關鍵,而且是建筑市場環境的綜合反映。什么樣的建筑市場環境就會孕育什么樣的評標辦法。而反過來,評標辦法的改變又會對建筑市場環境產生巨大影響。它們之間是一種相互適應、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關系。現階段我國招投標的評標辦法大都采用百分制綜合評標法。總體來說,百分制綜合評標法與我國建筑市場的發展水平是基本適應的。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管理體制的改革、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別是加入WTO后能盡快適應國際競爭環境,評標辦法也應該與時俱進。
一、百分制綜合評標法及其缺點
對投標單位及其標書進行綜合評議、量化打分,總分為100分。主要依據企業及項目班子的信譽、業績、報價、工期、質量、施工組織設計等要素,配以不同的權重加以量化,計算每家投標單位的總分。一般取綜合得分最高的前二名為預中標單位,經過詢標后決定中標單位的方法。采用這種方法大都能夠選中綜合實力較強、報價較為合理的企業為中標單位。這種方法與我國目前的建筑市場環境基本相適應,因而被大家廣泛接受。但其缺點也比較明顯,主要有:①由于企業及項目經理的信譽、業績等因素參與量化計分,誘導了建筑市場的掛靠行為,進而擾亂建筑市場秩序。②施工企業投標報價,主要為了評標時能得高分,并不是企業競爭力的體現。③除商務標對應分值是硬指標外,尚有一定分值是軟指標,評標量化打分時存在人為因素,有失公平。因此,百分制綜合評標法雖然目前普遍使用,但并不是好方法。
二、最低價中標法
簡單地說就是在招投標時,誰的報價最低就由誰中標的方法。當然,在招投標過程中還應當做些相關工作,比如對技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對最低報價進行必要分析等等。只有在最低報價的投標人存在報價嚴重漏項或錯誤且投標人表示不能承擔時,或其施工方案存在嚴重技術問題時才有可能把最低報價人否決。此時再以同樣的方法審查次低標。這種方法的優點非常明顯,誰的報價低,誰就中標。投標人的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綜合體現在商務標報價上,有效地避免了人為因素,避免了暗箱操作。事實上,這種方法是歐美等發達國家早已普遍使用的方法。但該方法卻始終未能在我國推廣,被認為條件尚不成熟。條件不成熟實際上就是說我們的建筑市場環境還不能適應這種方法。管理者主要有以下一些顧慮:①采用最低價中。標會引導施工企業過度的無序的低價競爭,不利于建筑業的發展,也不利于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②低價競爭的結果會給工程質量帶來更多的問題。工程質量人命關天,是不允許有閃失的。③從個別城市試行情況看,最低價中標后,施工企業為了獲利,會想方設法促成設計變更,結果是決算價遠遠超出中標價,使最低價中標失去意義等等。以上這些顧慮就目前來說并不是多余的,都有潛在產生的可能性。從表面上看,這些問題的產生是由于采用了最低價中標法而引起的,但事實上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源在于我們的建筑市場環境,而不是最低價中標法本身。
三、最低價中標法對建筑市場環境的要求
建筑市場環境與其它市場環境建設一樣,取決于法律法規的完善,取決于主體各方的行為,取決于相應的保障機制。就目前我國建設市場來說,整治重點應該著眼于建設主體各方行為上。
1.施工企業
施工企業在建筑市場中所處的地位是其它主體各方無法比擬的。它的行為是否規范對建筑市場環境起著主導作用。想方設法獲得利潤是企業的根本目的。為了獲利它們難免會有一些擦邊的行為,甚至會有違規的行為。采用最低價中標法后首先要引導企業講誠信,創品牌口行業組織要加強對企業的宣傳與考核,定期公布企業誠信情況,建立誠信檔案。誠信檔案要成為施工企業投標參與資格預審的重要依據,逐步使企業徹底放棄投標時不考慮風險報低價,中標后再動歪腦子彌補損失的不健康心態,使企業真正認識到要提高競爭力靠的是技術、管理、服務和誠信。
2.業主
目前,我們大部分項目的管理模式還是誰投資誰籌建,誰籌建誰實施的-考w試大-模式。這種模式注定了業主管理的非專業化,由此給工程帶來了許多弊端。如對基本建設的程序、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缺乏了解,違反基本建設規律和違規現象時有發生;對工程合同的簽訂與履行缺乏嚴肅性,率先違約,造成合同雙方扯皮,給最低價中標后的工程管理帶來種種困難;由于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本該在設計階段考慮到的問題,直到施工過程甚至施工結束才發現,設計變更頻繁甚至返工,致使決算時造價大幅調整。因此,我們要積極建立專業化的政府投資責任主體,加大政府采購力度。
3.勘察設計單位
采用最低價中標法的工程如果在決算時決算價大大高于中標價,給人的感覺就是最低價中標法失去了意義。為什么會有造價的調整?除了前面已經講到的業主要求變更設計以外,主要取決于施工圖的質量和設計深度。勘察報告與實際地質狀況差距越大,基礎施工圖變更就越多。施工圖質量越差,深度不夠,修改設計就越多。近年來國家基本建設技資增幅很快,設計單位業務飽滿,設計質量、設計深度往往達不到國家要求。一個項目下來,變更、修改的設計聯系單有一大疊,這給工程造價的調整打開了口子,使最低價中標法蒙受不白之冤。
4.監理單位
國家推行工程監理制度以來,工程監理作為建筑市場主體的一方,其重要性巳越來越被大家所認識。但由于監理工作在國內開展時間不長,近年來監理業務又是成倍遞增,客觀上使得監理隊伍急劇膨脹,導致了監理單位的管理水平和監理人員的素質難以同步跟上。一些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把肩負的責任當成了權力來使用,沒有嚴格按法律、法規、規范和監理合同的約定來履行監理職責。對施工中涉及結構安全的關鍵部位、隱蔽工程沒有嚴格跟班旁站監督,給工程質量的控制留下隱患。采用最低價中標法以后,對監理單位的素質、管理和責任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監理工程師及所有監理人員必須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只有這樣,良好的質量意識才會在主體各方中逐步地形成。
5.工程風險管理機制
建筑市場環境的改善需要建設主體各方規范的行為,而工程風險管理機制是以市場手段規范各方行為,加強責任制約的有效措施。要借鑒國外成功的管理經驗盡快建立我國的工程擔保和責任保險制度,如:投標擔保、工程履約擔保、業主支付擔保、承包商支付擔保、保修擔保等擔保制度,以及勘察設計、工程監理等咨詢機構的職業責任保險和建筑施工企業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制度。這不但能減少建設主體各方的經營風險,更能以市場手段來進行制約,使建筑業能更健康、更規范地發展。
四、結語
最低價中標法雖然對市場環境有較高的要求,但我們也決不能靜等建筑市場環境改善了以-考w試大-后再推行最低價中標法。要充分認識到它們之間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關系口推行最低價中標法,不僅僅對業主有利,對施工企業等其它主體各方的發展都是一次絕好的機遇。誠信為本、規范經營、優勝劣汰,只有這樣,建筑業才能夠健康、持續地發展,才能在日益國際化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