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標的程序:
按照 FIDIC 招標程序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十二個步驟。
1 招標程序的三個階段:① 對投標者的資格預審。② 發售招標文件和接收投標書。③ 開標、評標和簽訂合同。2. 招標程序的十二個步驟:① 邀請承包商參加資格預審;②資格預審文件的發布與提交;③ 分析資格預審資料選出并通知投標者名單;④ 編制招標文件; ⑤ 發售招標文件;⑥ 組織投標者考察現場;⑦ 招標文件的修訂;⑧ 投標者質疑 ( 用信函方式或投標者會議方式 );⑨ 投標書的提交和接收;⑩ 開標;11、評標;12、授予合同。
六、投標報價的程序:
1、研究招標文件;2、現場調查研究;3、核算工程量;4、制訂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5、計算工料機單價;6、分攤費用計算;7、工程定額選用;8、確定投標價格;9、編制投標文件。
投標報價策略中的報價手法:1、不平衡報價法;2、擴大標價法;3、多方案報價法;4、開口升級法;5、突然降價法。
七、評標:
1 、標價構成:①對工程單價有重要影響的因素是三個方面:即基礎價格(包括工日、材料或貨品設備等)、工程定額(包括材料消耗定額、工日消耗定額和施工機械臺班定額)各各種攤入系數。②待攤費的計算:初期費用[現場勘察費、現場清理費、進場臨時道路費、業主代表和監理工程師設施費、現場試驗設施費、施工用水電費、施工機械費(折舊費和安裝拆卸費)、腳手架及小型工具費、承包人臨時設施費、現場保衛設施和安全費用、職工交通費和其它雜項等12項]、現場管理費用[保函手續費、投標費用、保險費、稅金、管理人員費、行政辦公費、生活設施費、交通車輛使用費、竣工清理費用和其它費用]、其它待攤費用[流動資金利息、上層機構管理費、利潤、風險系數和降價系數]。
2 、評標的原則: 公平、公正、科學、擇優
3 、標書的評審: "初步評審" 和 "詳細評審" 。初步評審包含"符合性審查" 和"算術性修正";詳細評審 應從合同條件、報價、財務能力、技術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標人以往施工業績及履約信譽等方面進行詳細評審。
4 、評標方法:最低投標價法、 綜合評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5 、定標:1) 招標人應當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2) 招標人將把合同授予投標文件通過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 并且經綜合評估得分最高的或評標價最低但不低于成本價的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