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空間的民用建筑如:大型劇場、會展中心、大會堂、博物館等;生產性建筑如:各種生產類別的工業廠房、飛機維修庫、儲存倉庫、飛機發動機車間等這些建筑不僅體型大,高度高,除普通生產廠房和儲存倉庫外大都有較高的裝修標準,同時也是使用功能復雜、人員密集、火災隱患大的大型空間建筑。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第4、3、2條規定:“室內凈空高度超過8.0m的大空間建筑,在其頂板或吊頂下可不設噴頭”本條主要參照日本消防法規關于大型劇場觀眾廳的噴頭布置而提出來的,主要考慮到噴頭安裝高度太高熱敏元件將達不到預期效果。
作者計為此條規定適用于某些建筑的中庭或是共享空間等,而不適用于各種高、大空間建筑。
無凝在高大型建筑內采用普遍型噴頭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無法達到控火、滅火的目的,更不能套用《自噴》規范第4、3、2條的規定不設噴頭,不加保護。應該根據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使用功能、火災危險性、建筑物體型高度等督促檢查情況綜合考慮建筑防火設計方案和消防技術措施。
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設計是一門綜合性科學,是由多專業(建筑、結構、空調、電氣、給排水專業)共同采取防范措施的綜合體現,而直接參與撲滅火災的當屬各種自動消防滅火系統。
鑒于我國國情和經濟體制的關系我國目前對于上述高大空間建筑無論在消防設計技術、產品開發和研制、火災報警和聯動控制、規范管理等各方面與國外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
以水為滅火劑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在各種類型建筑中(除不能用水撲救的建筑或部位外)都是有效也是最經濟的。高大空間建筑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用技術的研究中關鍵是噴頭構造和性能的技術研究。因為噴頭起著探測火災、噴水滅火的作用,滅火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噴頭的選擇和布置的合理性,因此,目前許多國家均在大力研制和開發各種性能噴頭,如:快速響應大水力噴頭;大水滴噴頭;自動啟、閉噴頭;大覆蓋面側墻型噴頭等等,有了具有各種特性的噴頭問世才能使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用范圍更廣,滅火更安全、可靠。例如:目前被美國消防協會NF-PA-231認可的ESFR噴頭的應用對于大型高架倉庫以及空間高度不超過12.0m的大型建筑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功能更完善,滅火更安全、可靠。
例舉以下數例,意在說明高度超過8.0m的大型空間如何應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加以保護的設計技術措施;另一方面意在呼吁有關科研、設計、生產部門更多地投入研制、開發我國自己的特種性能噴頭,以完善和提高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功能。
實例之一:
某工程單層廠房占地面積30000多平方米,屬丙類生產類別,按《建規》規定該廠房除了應設置消火栓滅火系統外,還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廠房平均高度8.30m,廠房內有四處采光天窗,(兩處面積720m2,兩處面積540m2)由于采用豎式天窗,故采光天窗處屋面比其他地方高于3.0m該處噴頭若吊在屋面板下,則噴頭距地面高度>8.0m,噴頭熱敏元件的動作會受到影響;若選用其他大水力噴頭或是快速響應大水滴噴頭的話,一方面國內此類產品缺少,另一方面一個車間內不宜搞二個不同壓力的噴淋系統,(非采光天窗處仍為普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經多次研究比較決定采用加集熱板的輔助技術措施方案予以解決。
集熱板系在高架倉庫內分層布置噴頭時當分層板上有孔洞、縫隙時應在該處噴頭上方設置集熱板,目的是當發生火災時為使噴頭感溫元件能在其上方局部面積內迅速聚熱而受到感應及時開放噴水、集熱板僅僅是一種輔助技術措施,最后確定方案如下:
廠房內按中危險級設防,滿鋪噴頭,噴頭安裝高度一律距地7.6-8.1m,距屋面板內底距離≤300mm(非采光天窗處);在采光天窗處下方噴頭則距采光天窗處屋面板內底為≤3.3m,噴頭的熱敏元件無法達到預期效果,為此,該處噴頭(共約200多個)每個噴頭上方均加設集熱板。
集熱板為鋁合金金屬板或白鐵皮板,每塊尺寸300×400mm(規范規定集熱板面積不應小于1200mm2,最小一邊不應小于200mm翻邊20mm)(見下面示意圖),板中鉆一小孔,孔徑略大于?25mm鍍鋅鋼管外徑,將板套在?25mm噴頭連接支管上,然后采用點焊,將板固定在噴頭連接地支管上,噴頭距板內底距離為75-150mm此時噴頭朝下安裝,而其它部位不加集熱板的噴頭均朝上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