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是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的物質基礎,經濟社會發展必須充分考慮水資源條件。水資源是有承載能力的,經濟社會發展在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以內,如何統籌沿黃省區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黃河流域的生態安全是一個十分重大的科技問題,也是事關全局的經濟問題,更是關系穩定的社會問題。沿黃省區應當服從國家大局,大力節約水資源,減少水資源的浪費。
1.加強對西北地區水資源的宏觀戰略研究,抓緊制定各種水資源應急預案。隨著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水資源短缺的矛盾必將日益突出,國家應當結合西北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加強對西北水資源的戰略研究,制定具有前瞻性的發展規劃,統一指導和規范西北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并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各種水資源的應急預案,避免盲目性。
2.以水為中心,探索西北地區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模式。西北各省區在自然條件、自然資源、發展水平等方面有諸多的相似之處,在今后的發展方向、發展思路和發展模式上有很多可以互相借鑒的地方,國家應當以生態區域為規模,以水資源利用為中心,以建立可持續發展的現代工農業生產體系、社會發展體系和生態體系為主要內容,研究探索西北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模式,指導、規范西北地區的發展。
3.建立水資源和生態監測體系,科學計算寧夏生產、生活和生態用水量。有關部門削減寧夏的引黃水量,更多地是以黃河的來水量進行確定,國家應當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對寧夏等省區當前及今后的工農業生產、社會發展及生態建設的情況進行研究,科學計算其基本需水量,并根據其當前的實際技術水平確定引黃水量。同時,為了防止引黃水減少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對生態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國家應當在寧夏等灌區建立生態環境監測體系,隨時監測生態環境的變化,并加強對濕地和生物多樣性的保護措施。
4.加快開工建設南水北調西線工程和大柳樹水電樞紐工程。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生產生活用水的絕對量將是越來越大,解決西北的水資源問題,一是開源二是節流。為此,國家應當盡快把南水北調西線工程的建設列入議事日程,以補充黃河水量的不足,這是解決寧夏等西北地區水資源緊缺問題的關鍵措施。
另外,雖然黃河來水總體偏低,斷流問題更趨嚴重,但黃河水量季節性差異較大,豐水季節,大量的黃河水都流入了大海;農業生產用水也存在著季節性差異,且相對集中。為此,國家應當盡快開工建設大柳樹水電樞紐工程,這樣不但可以給寧夏、內蒙、甘肅等省區增加灌溉面積1200萬畝,更重要是增加了對黃河水的調蓄能力,能夠有效控制和保持下游流量,最大限度地利用黃河水資源,使下游不受或者少受上游季節性水量變化和農業生產用水的影響。
5.加強對農業節水技術的支持力度。寧夏現行的水旱輪作制度有利于防止土壤的鹽漬化和荒漠化,保證了北部灌區生態的穩定,但現行的耕作制度也應適應節水的新要求。為了進一步減少寧夏對黃河水資源的消耗,國家應當加強對寧夏農業節水科技的支持和投入,以建立一種更加高效節水的可持續發展的農業生產體系、生態體系及科技支撐體系。
6.加強對寧夏環保技術及設施的投資力度。寧夏在工業生產和生活用水方面,由于技術設施落后、投入力度有限等,水資源的利用率不高,目前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56%,生活污水處理達標率更低(30%左右),大量不達標廢水的排放對現有的水資源、濕地及生物多樣性都造成破壞,就是經過處理的污水也只是達到國家排放標準直接排入河流,而不能進行循環使用。因此,國家應當加大對寧夏環保產業的支持力度,使其提高廢水污水的治理能力,提高水的循環使用率,全面提高寧夏水資源的利用率,減少水資源的消耗。
7.大力支持寧夏|考試|大|產業結構調整。寧夏等西部省區的產業結構B屬于傳統的資源型產業,產業技術落后,資源消耗大,環境污染嚴重,產品附加值低,產業結構極不合理。國家應當大力支持西部省區調整產業結構,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并結合各自的特點,支持西部省區發展特色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
在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方面,國家應當大力支持寧夏種草養畜,促進傳統的種植業向現代畜牧業轉變。除北部傳統灌區外,近十幾年來新開墾的農田,發展種植業水資源利用率低,經濟效益差,國家應當通過已墾草原退耕還草工程支持這些地方發展草產業,并進一步通過對優良種畜引進、圈養體系建設、防疫體系及市場體系建立的支持,發展現代畜牧業。
8.改革水資源管理方式。對于寧夏等西部貧困地區,國家對水資源的使用都給予補貼,但都是采取暗補的方式,水價非常低,農業生產用水費用沒有真正構成一種生產成本,造成農民節水意識差,水資源利用效率低。應當改革補貼方式,將補貼直接補給農民,然后相應提高水價,通過價格來提高農民的節水意識,調節用水量。
9.加強對寧夏的扶貧投入。對于一些壓縮灌溉水量、調整產業結構的區域,在短期內可能會降低農民收入,國家應當在考慮效率的同時,兼顧公平,通過各種措施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加大對這些區域的扶貧力度。另外,作為黃河中下游的較發達地區也要通過一定的機制對寧夏等黃河上游省區給予一定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