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電開發公司與一家水電施工企業,簽訂了一項水利工程項目總包施工合同。承包范圍包括土建工程和水、電、通風建筑設備安裝工程,合同總價為4800萬元(其中有部分設備、材料由開發公司采購和提供),工期為2年,承包合同規定:
(1) 水電開發公司應向水電施工企業支付當年合同價25%的工程預付款;
(2)工程預付款應從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構配件價值相當于工程預付款時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陸續收回。主要材料及設備費比重按62.5%考慮;
(3)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承包合同總價的3%,經雙方協商,水電開發公司從每月水電施工企業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在保修期滿后,保修金及保修金利息扣除已支出費用后的剩余部分退還給水電施工企業;
(4)當水電施工企業每月實際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計劃完成建安工作量的10%以上(含10%)時,水電開發公司可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結算時將扣留工程款退還給水電施工企業;
(5)除設計變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總價不作調整;
(6)由水電開發公司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設備應在發生當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費用。
該工程第1年已完成2600萬元,經水電開發公司的工程師代表簽認的水電施工企業在第2年各月計劃和實際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水電開發公司直接提供的材料、設備價值見下表。
工程結算數據表 單位:萬元
月份 |
1-6 |
7 |
8 |
9 |
10 |
11 |
12 |
計劃完成建安工作量 |
1100 |
200 |
190 |
200 |
190 |
190 |
120 |
實際完成建安工作量 |
1110 |
180 |
210 |
205 |
195 |
180 |
120 |
業主直供材料設備的價值 |
80.5 |
30.5 |
24.6 |
10.7 |
20.5 |
11.5 |
5.0 |
[問題]
(1)工程預付款是多少?
(2)工程預付款從幾月份開始起扣?
(3) 1—6月以及其他各月工程師代表應簽證的工程款是多少?應簽發付款憑證金額是多少?
(4) 竣工結算時,工程師代表應簽發付款憑證金額是多少?
[答案與解析]
(1)工程預付款金額為:2200×25%=550萬元
(2)工程預付款的起扣點為:
2200-550/62.5%=2200-880=1320萬元
開始起扣工程預付款的時間為8月份,因為8月份累計實際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為:
1110+180+210=1500萬元>1320萬元
(3)
1)1-6月份:
1-6月份應簽證的工程款為:1ll0×(1-3%)=1076.7萬元
1-6月份應簽發付款憑證金額為:1076.7-80.5=996.20萬元
2)7月份:
7月份建安工作量實際值與計劃值比較,未達到計劃值,相差:
(200-180)/200=10%
7月份應簽證的工程款為:180-180(3%+5%)=180-14.4=165.6萬元
7月份應簽發付款憑證金額為:165.6-30.5=135.1萬元
3)8月份:
8月份應簽證的工程款為:210×(1-3%)=203.7萬元
8月份應扣工程預付款金額為:(1500-1320)×62.5%=112.5萬元
8月份應簽發付款憑證金額為:203.7-112.5-24.6=66.6萬元
4)9月份:
9月份應簽證的工程款為:205×(1-3%)=198.85萬元
9月份應扣工程預付款金額為:205×62.5%=128.125萬元
9月份應簽發付款憑證金額為:198.85-128.125-10.7=60.25萬元
5)10月份:
10月份應簽證的工程款金額為:195×(1—3%)=189.15萬元
10月份應扣工程預付款金額為:195×62.5%=121.875萬元
10月份應簽發付款憑證金額為:189.15-121.875-20.5=46.33萬元
6)11月份
11月份建安工程量實際值與計劃值比較,未達到計劃值,相差:
(190-180)/190=5.26%<10%,工程款不扣。
11月份應簽證的工程款為:180×(1-3%)=174.6萬元
11月份應扣工程預付款金額為:180×62.5%=112.5萬元
11月份應簽發付款憑證金額為:174.6-112.5-11.5=50.6萬元
7) 12月份:
12月份應簽證的工程款金額為:120×(1-3%)=116.4萬元
12月份應扣工程預付款金額為:120×62.5%=75萬元
12月份應簽發付款憑證金額為:116.4-75-5.0=36.4萬元
(4)竣工結算時,工程師代表應簽發付款憑證金額為:180×5%=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