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工驗收、竣工驗收范圍
1.交工驗收是檢查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評價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技術標準及設計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階段施工或者是否滿足通車要求,對各參建單位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2.竣工驗收是綜合評價工程建設成果,對工程質量、參建單位和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
二、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的依據
1.批準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2.批準的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變更設計文件;
3.批準的招標文件及合同文本;
4.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復、指示文件;
5.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及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
交工驗收由項目法人負責。竣工驗收由交通主管部門按項目管理權限負責。交通部負責國家、部重點公路工程項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獨立特大型橋梁和特長隧道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其他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確定的相應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竣工驗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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