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420131掌握水利工程概(估)算費用構成
一、水利工程項目劃分和概(估)算費用的構成
水利工程概(估)算由工程部分與移民和環境部分構成。工程部分劃分為五部分:
(一)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二)第二部分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
(三)第三部分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
(四)第四部分施工臨時工程
指為輔助永久建筑和安裝工程正常施工而修建的臨時性工程或采取的臨時措施。
(五)第五部分獨立費用
指構成工程總投資,但不宜在前述費用中列入而需要獨立列項的費用。
上述(一)~(三)部分構成永久工程,投入運行后能承擔設計所確定的功能并發揮效益。
移民和環境部分劃分為三個部分:
(一)水庫移民征地補償
(二)水土保持工程
(三)環境保護工程
二、水利工程建筑及安裝工程費用構成
水利工程建筑及安裝工程費用由直接工程費、間接費、企業利潤、稅金組成。
(一)直接工程費
直接工程費指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過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項目上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由直接費、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組成。
1.直接費
直接費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
2.其他直接費
其他直接費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夜間施工增加費、特殊地區施工增加費和其他。
3.其他
包括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工程點交、竣工場地清理、工程項目及設備儀表移交生產前的維護觀察費。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要求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試驗、對構件進行破壞性試驗,以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的費用。
4.現場經費
現場經費包括臨時設施費和現場管理費。
(二)間接費
1.企業管理費。
2.財務費用。指施工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經營期間發生的短期融資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企業籌集資金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以及投標和承包工程發生的保函手續費等。
3.其他費用。指企業定額測定費及施工企業進退場補貼費。
(三)企業利潤
企業利潤指按規定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費用中的利潤。企業利潤按直接工程費和間接費之和的7%計算。
(四)稅金
稅金指國家對施工企業承擔建筑、安裝工程作業收入所征收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為了計算方便,可按下列公式和稅率計算:
稅金=(直接工程費十間接費+企業利潤)×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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