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涵用的鋼筋混凝土圓管應符合下列要求:
(1)管節端面平整并與管節軸線垂直;
(2)管壁內外面應平直圓滑,不得露筋;
(3)管節各部尺寸偏差應在規范允許范圍內;
(4)管節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5)管壁外表面必須注明適用的管頂填土高度;來源:考試大
(6)相同管節應按|來源%考 試大%要求堆置在一起,便于正確取用。
2.管節在運輸、裝卸過程中,應防止碰撞損壞。
3.當管涵設計為混凝土或砌體基礎時,基礎上面應設混凝土管座,其頂部弧形面應與管身緊貼合,使管節均勻受力。
4.當管涵為無混凝土(或砌體)基礎、管身直接擱置在天然地基上時,應按照設計要求將管底土層夯壓密實,并做成與管身弧度密貼的弧形管座,安裝管節時應注意保持完整。管底土層承載力不符合設計要求時,應按規范要求進行處理、加固。
5.安裝管節時應注意:
(1)按涵頂填土高度取用相應的管節。
(2)各管節應順流水坡度安裝平順,并按“內壁齊平”原則調整管底的高度。
(3)管節應墊穩坐實,管內應干凈、無雜物。
(4)各種管子的接口應平直,環形間隙應均勻。接縫縫寬均勻、合適,填縫密封材料嵌塞密實。不得有間斷、裂縫、空鼓和漏水等現象。
6.修筑管涵出入端墻、翼墻及兩端涵底和修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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