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質量問題的原因、處理程序、基本要求及處理方法
原因:施工和管理問題、設計計算問題、建筑材料不合格的問題、違反建設程序、違反有關規范規定,違背科學規律。
質量事故的分類: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工程塌陷和倒塌,有人員傷亡(重傷三人),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
處理程序:
1、進行事故調查:了解事故情況,并確定是否需要采取防護措施;
2、分析調查結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
3、確定是否需要處理,若需要處理,施工單位確定處理方案;
4、事故處理;
5、檢查事故處理結果是否達到要求;
6、事故處理結論;
7提交處理方案。
處理的基本要求:
1、處理應達到安全可靠、不留隱患、滿足經濟合理的目的;
2、重視消除事故原因;
3、注意綜合治理;
4、正確確定處理范圍;
5、正確選擇處理時間和方法;
6、加強事故處理的檢查驗收工作;
7、認真復查事故的實際情況;
8、確保事故處理期的安全。
2砼強度達不到要求處理方案有:封閉防護、結構卸荷、加固補強、限制使用、拆除重建。
3地面起砂
危害:破壞地面的使用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原因:1、細石砼水灰比過大,塌落度過大;2、地面壓光時機掌握不當;3、養護不當;4、細石砼地面尚未達到強度就上人或機械進行下一道工序,使面層遭受摩擦等作用導致地面起砂;5、冬施保溫差;6、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工程質量驗收應具備的條件和基本要求
工程質量驗收過程:分為過程驗收和竣工驗收。
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規定的內容;
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有勘查、設計、施工、工程監理%考試大%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按設計內容完成,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規范規定的設計要求,并按合同規定完成了協議內容。
過程質量驗收應符合下列條件:
1、工程質量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2、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該具有規定的資格;
3、隱蔽工程應在隱蔽前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形成驗收文件;
4、單位工程施工質量應該符合相關驗收規范的要求;
5、涉及結構安全的材料及施工內容,應有按照規定對材料及施工內容進行見證取樣檢測資料;
6、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分工程,專業工程應進行功能性抽樣檢測;
7、工程外觀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后共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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