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類型
以付款方式進行劃分,合同可分為以下幾種:
1.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確定一個完成項目的總價,承包單位據此完成項目全部內容的合同。這種合同類型能夠使建設單位在評標時易于確定報價最低的承包商、易于進行支付計算。但這類合同僅適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確計算、工期較短、技術不太復雜、風險不大的項目。因而采用這種合同類型要求建設單位必須準備詳細而全面的設計圖紙(一般要求施工詳圖)和各項說明,使承包單位能準確計算工程量。
2.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是承包單位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就分部分項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的合同類型。
這類合同的適用范圍比較寬,其風險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攤,并且能鼓勵承包單位通過提高工效等手段從成本節約中提高利潤。這類合同能夠成立的關鍵在于雙方對單價和工程量計算方法的確認。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問題則是雙方對實際工程量計量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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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業主向承包單位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并按事先約定的某一種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類型。在這類合同中,業主需承擔項目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因此也就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而承包單位由于無風險,其報酬往往也較低。
這類合同的缺點是業主對工程總造價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項目成本。這類合同主要適用于以下項目:①需要立即開展工作的項目,如震后的救災工作;②新型的工程項目,或對項目工程內容及技術經濟指標未確定;③風險很大的項目。
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確定合同計價方式時,考慮到我國的個體情況和工程計價的有關管理規定,確定有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但是,從我國工程造價的改革趨勢看,將來單價合同也會不斷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