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本人沒有在某家建筑公司上班,但該公司以各種理由拒不將建造師證變到本人擬上班的公司,導致本人無法入職,請要怎么投訴公司才肯配合辦理。
回復:根據《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建市[2008]48號)第十九條規定,注冊建造師要求注銷注冊或變更注冊時,應提供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即企業開具的解聘或離職證明、勞動仲裁部門出具的生效后的解除勞動關系裁決書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判決書等。若原聘用單位不配合出具解聘、離職證明,您可通過合法途徑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方可申請注銷注冊。若您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企業仍不予配合辦理建造師相關手續的,您可提交申請報告和上述解除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到我廳注冊中心進行申訴。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為福建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回復內容,咨詢答復僅供參考,具體以相關法律法規文件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