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住建部制定了《一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一級建造師注銷注冊所需材料如下:
注冊建造師有《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建設主管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申請人或其聘用的企業,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一級注冊建造師注銷注冊申請表》(附表5-1);
(二)注冊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
(三)符合《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證明復印件。
注冊建造師本人和聘用企業應當及時向省級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注銷注冊申請;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注冊機關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告知注冊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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