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職工購建自住住房的支付能力,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日前,河北省建設廳印發《關于非公有制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政府高度重視非公有制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工作,擴大職工繳存覆蓋面,這表明了今后城鎮非公有制單位在職職工也將擁有自己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通知》提出,城鎮非公有制單位應當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其在職職工申請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對有條件的單位,也應為其聘用的進城務工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也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通知》規定,非公有制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一般按當地統一規定執行,經營較為困難的單位可適當降低單位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工資基數為上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也可按職工當月實發工資為繳存基數,但不應低于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通知》指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進行處罰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截留、挪用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會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職工有權要求企業繳存和補助住房公積金,以維護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