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題(共4題,每題20分。)
(一)
背景資料
一大型企業購置了一礦產資源并獲得該資源相關的地質勘探報告。準備籌建一大型礦井。該企業為了加快項目進程。在委托設計單位編制初步設計的同時,就開始辦理各項采礦和建設許可手續,并要求設計單位先完成井筒設計以便盡早開工建井。設計單位完成井筒設計后給出的資料為:主井深780m,直徑6.5m;副井深730m,直徑8.0m;回風立井深660m,直徑5.0m。
井筒設計完成后,該企業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對礦井的三個立井井筒分4個標段進行施工招標,其中副井、回風井各為一個標段。主井由于位于運輸水平以下裝載硐室。其結構復雜,故決定以運輸水平大卷標高為界分為上、下兩個標段。四個標段分別交納投標保證金,各標段工程概算及要求的投標保證金如下表所示。每家投標單位最多可選擇2個標段投標。
標段 | A (主井運輸大卷標高以上) | B (主井運輸大卷標高一下) | C (副井) | D (回風井) |
工程概算(萬元) | 3000.00 | 1200.00 | 3800.00 | 1800.00 |
投標保證金(萬元) | 55.00 | 39.00 | 80.00 | 36.00 |
施工單位甲根據招標文件確定對C、D標段進行投標,并由二級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王某擔任項目經理,組建項目經理部。
問題:
1、該礦井項目是否具備招標條件?說明理由。
2、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授權辦法》,分布說明本項目招標標段的劃分、授標保證金要求是否合理?簡述理由。
3、施工單位甲的投標行為是否妥當?說明理由。
1、不具備招標條件。
原因是:(1)該企業獲得相關地質勘探報告,從背景看未得到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批準,不能作為項目建設、設計的依據。(2)從背景看在編制初步設計的同時,就辦理各項采礦和建設許可手續,即相關許可手續并未辦理完成并獲得批準。因此不具備招標條件。
2、標段劃分不合理,因為《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二十七條規定:“對工程技術上緊密相連、不可分割的單位工程不得分割標段。”而主井運輸大巷以上、以下部分應是技術上緊密相連、不可分割的單位工程。不能因為裝載硐室結構復雜而將主井井筒分為二個標段。
對投標保證金的要求有不合理情況,(1)因設計單位已完成三個井筒工程設計,不應以工程概算作為項目估算價,應用施工圖預算價來作為項目估算價。(2)若以工程概算為確定投標保證金的依據,其中B、C工程投標保證金超過項目估算價的2%。按規定B工程保證金應不超過24.00萬元,C工程應不超過76.00萬元。
3、施工單位甲的投標行為不妥,因為準備籌建是大型礦井,應由一級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擔任項目經理。而不應由二級建造師擔任項目負責人。
(二)
背景資料:
某施工單位中標一礦井立風井井筒及其相關巷道工程。風井全深450m,直徑6m,相關巷道7000m。井筒檢查鉆孔提供資料顯示,該風井表土層厚110m,以含水砂層為主,基巖段多為泥巖、砂質泥巖互層,含水極弱,而在350m~358m有中粒砂巖層,預計涌水量為15m3/h;風井井底井筒與巷道連接處為單側馬頭門與回風巷相接。施工單位根據巷道工程量和本企業的設備條件編制了施工組織設計,確定在風井井筒掘砌完成、改為罐籠提升后,采用自有的1t礦車進行井下運輸,為井下調車方便,井底車場增加了一段臨時巷道。在井筒工程施工到底后,相關的井筒工程進行了竣工驗收,驗收結果為:竣工資料齊全完整,井壁混凝土強度以及規格尺寸、觀感質量均合格,表土段井壁滴水不漏,井筒總漏水量為8m3,并有個別部位集中在中粒砂巖水層段。
問題:
1、根據背景資料,確定本風井井筒表土段、基巖段的合理施工方案。
2、在井筒和巷道施工期間,應選配哪些合適的提升設備?
3、為方便調車,應如何在井底車場布置臨巷道?畫出示意圖,并填寫相關井巷的名稱。
4、該井筒基巖段成井后漏水的主要原因可能有哪些?是否需要處理?
5、筒井到底后,排水、供電、運輸應做哪些調整?
1、該風井表土層較厚,達110m。且為含水砂層,屬不穩定表土,應采用凍結法施工。
考慮基巖段為泥巖、砂質泥巖互層,含水極弱。可采用普通鉆爆法施工,采用短段掘砌混合作業方式,或采用短段掘砌單行作業均可。采用錨噴臨時支護。與井筒連接的巷道如管子道、馬頭門一同掘砌并同時混凝土澆筑3~5m。考慮在350m~358m有中粒砂巖層,預計涌水量為15m3/h。采用工作面預注漿,通過澆筑混凝土止漿墊,在工作面鉆孔注漿。
2、在井筒施工,選用雙卷筒提升機,用吊桶提升,可用3-5m3吊桶,單鉤提供。巷道施工期間采用罐籠提升,立井到底后,馬上進行臨時改絞為雙罐籠提供。為井下巷道掘進矸石提升服務。
3、為方便調車,在風井井底應形成臨時環形車場。見下圖。

4、因為在350m~358m有中粒砂巖層,預計涌水量為15m3/h。如不能有效處理,很可能造成井筒漏水,驗收記錄未含井筒防治水部分。主要原因此含水層未進行注漿堵水處理造成井筒漏水8m3。
按驗收標準要求,應進行處理。使井筒漏量控制在6m3以下。
5、井筒施工期間可采用吊泵排水。到底后應在井底設臥泵,在井底設臨時水倉,臨時水泵房。
為保證井下供電能力,在井筒到底后,應高壓入井,盡快在井下設臨時電變所,或使用移動式變電站向各施工點供電。保證井下排水用電。
井下運輸可采用1t礦車進行平巷運輸,利用罐籠提升,利用環形車場迅速提高提矸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