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背景資料
某礦建施工單位承擔了一斜井井筒的施工任務。該斜井井筒凈斷面面積21m2,井筒斜長850m,傾角15°。表土段長度35m,設計采用鋼筋混凝土支護;基巖段設計采用錨噴支護,其中在斜長650~680m的巖石破碎地段采用錨噴網和U型鋼聯合支護。
施工單位在基巖段采用鉆眼爆破法施工,布置1.0t礦車進行提升運輸,利用管路輸送混凝土進行工作面噴射施工作業,采用潛水泵加臥泵接力排除工作面積水。為確保施工安全,按相關規定布置有防跑車裝置。設計斜井施工速度為85m/月。
在斜井施工達到斜長645m處,施工單位停止了施工進行工作面探水作業。實際探明的涌水量較小。于是施工單位即按通過巖石破碎地段的方案繼續向下施工,該方案采用先挖后支,人工挖掘。每進尺1.2m后立即架設金屬網和U型鋼支架,等完全通過破碎帶后集中進行該段巷道的錨噴支護作業。結果建設 單位驗收時發現巷道變形嚴重。
問題:
1、該斜井基巖段施工提升運輸方案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2、斜井施工應如何布置防跑車安全裝置?
3、該斜井通過巖石破碎帶的施工方案存在哪些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4、指出該斜井通過巖石破碎帶的合理施工方案及具體的實施方法。
1、提升運輸方案不合理。因斜井斷面較大,且較長,設計月進尺85m,采用1t礦車運輸能力不夠。應采用6m3或8m3箕斗提升運輸。
2、應布置的防跑車裝置有:就是通常所說的“一坡三擋”,在斜井上口入口前設置阻車器,在變坡點下方略大于一列車長度的地點,設置能夠防止未連鏈的車輛繼續往下跑的擋車欄,在下部裝車點上方再設置一套擋車欄,還應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的防跑車防護裝置。
3、斜井通過破碎帶施工方案不合理有:(1)采用人工挖掘不合理,因為人工挖掘會降低施工速度,對快速通過破碎帶不利。應采用普通鉆爆法,加強光面爆破,周邊眼用低威力低爆速的炸藥,減少裝藥量。以及減小進尺,減小周邊眼間距來確保光爆效果和圍巖不受破壞。(2)未考慮臨時支護不合理,對作業人員安全不利。應采用超前支護或前探支護,確保作業人員安全。(3)最后進行錨噴支護不合理,應掘進后先錨噴支護,達到設計間距了再架設U型鋼棚。(4)先掛網和架設U型鋼棚、最后錨噴支護的施工順序不合理。應打錨桿后再掛金屬網,先架設U棚打錨桿支護會受影響。
4、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是:(1)因斷層破碎帶含水,應先進行工作面預注漿。(2)普通鉆爆法掘進,采用小循環進尺,一般控制在二架棚間距即可。確保光爆質量和毫秒延期爆破。(3)爆破后馬上噴一層3-5mm混凝土作為臨時支護,也可采用前探支護,或用金屬支柱作為臨時支護,保證人員安全。(4)支護采用先錨桿施工,同時掛金屬網,后架設U型鋼棚。最后在工作面20--40m處補噴到設計厚度。
(四)
背景資料
某施工單位承包一運輸大巷,巷道長2000m,圍巖中等穩定,普氏系數4~6,半圓拱形斷面,采用錨噴支護,其中錨桿長度2.0m,每斷面布置錨桿11根,施工技術措施要求巷道施工采用光面爆破。
巷道施工2個月后,監理工程師查看了一次施工工序驗收記錄,認為存在以下問題:
(1)巷道設計掘進斷面寬3.8m,而實測的巷道掘進兩幫對應測點間的全寬為3.75~4.1m,不符合裸體巷道掘進規格尺寸的允許偏差要求。
(2)有3根錨桿的外露長度超過50mm,錨桿托盤沒有緊貼巖面。兩項工作均不滿足施工單位驗收合格的檢查要求。該3根錨桿的擰緊扭矩分別被記錄為100KN、110KN、120KN,存在問題。
監理工程師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施工單位按照驗收規范的要求逐項糾正錯誤的做法。
施工單位在后續施工過程中正常完成了各項工作。該巷道驗收后,移交時出現先期施工的巷道出現有較大變形,頂板下沉和底板隆起,監理工程師以原來的施工存在質量問題為由要求施工單位無償進行修復,施工單位要求對該工程修復工作進行費用補償,雙方產生糾紛。
問題:
1、監理工程師關于巷道規格檢查的結論存在什么問題?施工單位的做法有何錯誤?分別說明理由,并給出正確的做法。
2、具體分析監理工程師對錨桿和托盤安裝工作的質量檢驗結論是否正確?說明理由。為避免錨桿外露長度超標,錨桿施工中注意哪些問題?
3、錨桿的擰緊扭矩記錄存在什么問題?說明正確的做法。
4、施工后巷道變形修復工作的費用從何處列支?說明理由。
1、監理工程師不應二個月后才看一次施工工序的質量驗收記錄,也不應以巷道兩幫對應測點間的全寬作為巷道規格檢查驗收的數據;施工單位工序驗收檢查全寬,應采用掛中心線,測量中心線至二幫的距離來測量巷道規格。
巷道中間驗收一般應每月進行一次,監理工程師對質量檢查的頻次不夠,另應該在檢查施工單位的工序驗收記錄的基礎上,對不合格的點進行實地抽查,然后才能核定質量等級。而不應只依據施工工序驗收記錄就判定不符合要求。同時巷道寬度是以中心至任何一幫的距離來測量的,即測量中心線左、右到幫的距離,來作為巷道寬度檢查數據。
2、有3根錨桿外露超50mm就認定符合驗收合格要求,是不正確的。因為錨桿外露是一般項目,有70%以上合格其他不影響安全使用即該檢查項目為合格。所以不能說有3根錨桿外露長度超過50mm即認為此項不合格。錨桿托盤安裝為主控項目,合格率在75%以上,其他不影響安全使用該檢查項目為合格。為避免錨桿外露過長,打錨桿眼時,應比錨桿錨固深度加深0~50mm。
3、錨桿擰緊扭矩應為力矩單位N?m,而不應以KN作為單位。應將扭力轉化成扭力矩,即用扭力乘以力臂,得出扭力矩。
4、施工巷道維修費用應由建設單位承擔,即應給施工企業補償。因為頂板下沉和底板隆起說明圍巖遇水后易膨脹,是由巖性所決定的。原因不是施工單位。
因巷道已施工完成,此項費用應為不可預見的索賠,應從其他項目費中的暫列金額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