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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坑在開挖過程中可能產生哪些變形?并分析其原因。答:(1)墻體的變形
①墻體水平變形
當基坑開挖較淺,還未設支撐時,不論對剛性墻體(如水泥土攪拌樁墻、旋噴樁樁墻等)還是柔性墻體(如鋼板樁、地下連續墻等),均表現為墻頂位移最大,向基坑方向水平位移,呈三角形分布。隨著基坑開挖深度的增加,剛性墻體繼續表現為向基坑內的三角形水平位移或平行剛體位移,而一般柔性墻如果設支撐,則表現為墻頂位移不變或逐漸向基坑外移動,墻體腹部向基坑內突出。
②墻體豎向變位
在實際工程中,墻體豎向變位量測|考試/大|往往被忽視,事實上由于基坑開挖土體自重應力的釋放,致使墻體有所上升,有工程報道,某圍護墻上升達10cm之多。墻體的上升移動給基坑的穩定、地表沉降以及墻體自身的穩定性均帶來極大的危害。特別是對于飽和的極為軟弱的地層中的基坑工程,更是如此,當圍護墻底下因清孔不凈有沉渣時,圍護墻在開挖中會下沉,地面也下沉。
(2)基坑底部的隆起
在開挖深度不大時,坑底為彈性隆起,其特征為坑底中部隆起最高。當開挖達到一定深度且基坑較寬時,出現塑性隆起,隆起量也逐漸由中部最大轉變為兩邊大中間小的形式,但對于較窄的基坑或長條形基坑,仍是中間大,兩邊小分布。
(3)地表沉降
根據工程實踐經驗,在地層軟弱而且墻體的入土深度又不大時,墻底處顯示較大的水平位移,墻體旁出現較大的地表沉降。在有較大的入土深度或墻底入土在剛性較大的地層內,墻體的變位類同于梁的變位,此時地表沉降的最大值不是在墻旁,而是位于離墻一定距離的位置上。
7.對圍堰的施工有哪些要求?
答:對各類圍堰的基本要求是:
(1)圍堰高度應高出施工期內(到可以撤除圍堰時為止)可能出現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這里指的施工期是:自排除堰內積水,邊排水邊挖除堰內基坑土(石)方,砌筑墩臺基礎及墩身(高出施工水位或堰頂高程)。基礎應盡量安排在枯水期內施工,這樣,圍堰高度可降低,斷面可減小,挖基時排水工作量也可減少。
(2)圍堰外形設計時應考慮水深及河底斷面被壓縮后,流速增大而引起水流對圍堰、河床的集中沖刷及航道影響等因素。
(3)圍堰內平面尺寸應滿足基礎施工的要求:當基坑為滲水的土質時,坑底尺寸應根據排水要求(包括排水溝、集水井、排水管網等)和基礎模板設計所需基坑大小而定,一般基底應比基礎的平面尺寸增寬0.5~1.0m.
(4)圍堰結構和斷面應滿足堰身強度、穩定和防水要求。
8.對土圍堰的施工有哪些要求?
答:對土圍堰的施工要求
(1)堰頂寬度可為1~2m.當采用機械挖掘時,應視機械的種類確定,但不宜小于3m.堰外邊坡迎水流沖刷的一側,邊坡坡度宜為1:2~1:3,背水沖刷的一側的邊坡坡度可在1:2之內,堰內邊坡宜為1:1~1:1.5,內坡腳與基坑的距離根據河床土質及基坑開挖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2)筑堰材料宜用黏性土或砂夾黏土;填出水面之后應進行夯實。填土應自上游開始至下游合龍。
(3)在筑堰之前,必須將堰底下河床底的樹根、淤泥、石塊及雜物清除干凈。
(4)因筑堰引起流速增大使堰外坡面有受沖刷的危險時,可在外坡面用草皮、柴排、片石、草袋或土工織物等加以防護。
9.各種圍堰的適用范圍?
答:各種圍堰的適用范圍(見表2k311043-1):

二級建造師市政工程科目單項選擇題20題,每題1分,共計20分;多項選擇題10題,每題2分,共計20分;案例分析題共80分,總計120分。大家根據233網校老師講課中的章節重難點指引,看最新教材進行預習,再來聽精講班老師解讀教材考點,聽課時就不會一頭霧水,思路會比較清晰,也容易掌握各個考點。點擊聽課,進入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