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入模塊
二建法規真題及答案(5)
關于招標文件的說法。正確的是()。
A.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的,該澄清的內容不得再次澄清
B.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0日前
C.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修改的,應當以電話等即時通訊方式及時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招標人
D. 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招標投標法》還規定,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根據《民事訴訟法》,關于法院調解的說法,正確的是()。
A.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
B. 調解書的效力低于判決書
C. 調解達成的所有協議,人民法院均應當制作調解書
D.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在判決作出之前應當進行調解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A正確。法院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效力與判決書相同,B錯誤。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但是,下列案件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調解書:(1)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2)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3)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案件。C錯誤。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D錯誤。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是()。
A. 繼續履行、消除危險或者賠償損失
B. 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
C. 返還財產、賠禮道歉或者采取補救措施
D. 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或者支付違約金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合同當事人違反合同義務,承擔違約責任的種類主要有: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停止違約行為、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或定金等。
根據《綠色施工導則》,關于非傳統水源利用的說法,正確的是()。
A. 可以采用地下水攪拌、地下水養護,有條件的地區和工程應當收集雨水養護
B. 現場機具、設備、車輛沖洗、噴灑路面、綠化澆灌等用水,優先采用非傳統水源,盡量不使用市政自來水
C. 處于基坑降水階段的工地,地下水不得作為生活用水
D. 施工中非傳統水源和循環水的再利用量力爭大于20%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非傳統水源利用: (1) 優先采用中水攪拌、中水養護,有條件的地區和工程應收集雨水養護。(2) 處于基坑降水階段的工地,宜優先采用地下水作為混凝土攪拌用水、養護用水、沖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3) 現場機具、設備、車輛沖洗、噴灑路面、綠化澆灌等用水,優先采用非傳統水源,盡量不使用市政自來水。(4) 大型施工現場,尤其是雨量充沛地區的大型施工現場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統,充分收集自然降水用于施工和生活中適宜的部位。(5) 力爭施工中非傳統水源和循環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免費章節題】【模擬試題】【歷年真題】【每日一練】

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3月1日,發包人于3月10日向承包人發出開工通知。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為3月20日。接到開工通知后,承包人由于人員、設備未能及時到位。3月30日才正式進場施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該項目開工日期應當為()。
A. 3月1日
B. 3月20日
C. 3月10日
D. 3月30日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18] 20號)規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開工日期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認定: (1) 開工日期為發包人或者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開工通知發出后,尚不具備開工條件的,以開工條件具備的時間為開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導致開工時間推遲的,以開工通知載明的時間為開工日期。(2) 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已經實際進場施工的,以實際進場施工時間為開工日期。(3) 發包人或者監理人未發出開工通知,亦無相關證據證明實際開工日期的,應當綜合考慮開工報告、合同、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或者竣工驗收備案表等載明的時間,并結合是否具備開工條件的事實,認定開工日期。
關于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說法,正確的是()。
A. 初次訂立勞動合同的,可以僅約定試用期,而不約定勞動合同期限
B.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1次試用期
C. 試用期不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
D. 勞動合同期限不滿1年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1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的條件有()。
A. 富有美感
B. 新穎性
C. 實用性
D. 創造性E. 適于工業應用
參考答案:B,C,D
參考解析: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插入模塊
根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不能使用的建筑起重機械有()。
A. 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B. 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C. 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D. 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E. 屬于有可能淘汰或者限制使用的
參考答案:A,B,C,D
參考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機械,不得出租、使用:(1)屬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的;(3)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4)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5)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出賣人就其出賣的標的物承擔權利瑕疵擔保義務,下列標的物的瑕疵,屬于權利瑕疵的有()。
A. 出賣人對出賣的標的物沒有所有權
B. 標的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
C. 標的物包裝不符合合同約定
D. 出賣人對出賣的標的物沒有處分權
E. 第三人對標的物享有抵押權
參考答案:A,D,E
參考解析:權利瑕疵擔保義務:《合同法》規定,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果出賣人對于出賣的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或者沒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或者其處分涉及第三人的物權、知識產權等權益,則稱其標的物存在權利瑕疵,出賣人因此應當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但是,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合同法》規定的義務。買受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出賣人提供適當擔保的除外。
財產抵押時,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的有().
A. 原材料
B. 交通運輸工具
C. 生產設備
D. 建設用地使用權
E.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參考答案:A,B,C
參考解析:當事人以下列財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1)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2) 交通運輸工具; (3) 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
備考二建離不開學習資料,除了考前25頁紙以外,233網校還整理提供了歷年真題考點、易混淆考點、速記口訣、公式總結等資料,考生可以在沖刺期合理利用資料加油搶分。
二建精品備考資料包下載
插入模塊
一個好的二級建造師考試培訓班,正如233網校,在課程配套、師資團隊和學員口碑方面都是名列前茅的,是大家不錯的選擇。還在等什么,快來試聽,選一個適合自己的老師吧~【點擊免費聽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