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A312041 屋面與室內防水工程施工技術
一、屋面防水工程施工技術
(一)屋面防水等級和設防要求
屋面防水工程應根據建筑物的類別、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確定防水等級,并應按相應等級進行防水設防;對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應進行專項防水設計。
屋面防水等級和設防要求
(二)防水材料選擇的基本原則
(三)屋面防水基本要求
(1)屋面防水應以防為主,以排為輔。
混凝土結構層宜采用結構找坡,坡度不應小于3%;當采用材料找坡時,宜采用質量輕、吸水率低和有一定強度的材料,坡度宜為2%。找坡應按屋面排水方向和設計坡度要求進行,找坡層最薄處厚度不宜小于20mm。
(2)保溫層上的找平層應在水泥初凝前壓實抹平,并應留設分格縫,縫寬宜為5~20mm,縱橫縫的間距不宜大于6m。水泥終凝前完成收水后應二次壓光,并應及時取出分格條。養護時間不得少于7d。卷材防水層的基層與突出屋面結構的交接處,以及基層的轉角處,找平層均應做成圓弧形,且應整齊平順。
(四)卷材防水層屋面施工
(1)卷材防水層鋪貼順序和方向應符合下列規定:
1)卷材防水層施工時,應先進行細部構造處理,然后由屋面最低標高向上鋪貼;
2)檐溝、天溝卷材施工時,宜順檐溝、天溝方向鋪貼,搭接縫應順流水方向;
3)卷材宜平行屋脊鋪貼,上下層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鋪貼。
(2)立面或大坡面鋪貼卷材時,應采用滿粘法,并宜減少卷材短邊搭接。
(3)卷材搭接縫應符合下列規定:
1)平行屋脊的搭接縫應順流水方向
2)同一層相鄰兩幅卷材短邊搭接縫錯開不應小于500mm;
3)上下層卷材長邊搭接縫應錯開,且不應小于幅寬的1/3;
4)疊層鋪貼的各層卷材,在天溝與屋面的交接處,應采用叉接法搭接,搭接縫應錯開;搭接縫宜留在屋面與天溝側面,不宜留在溝底。
(6)厚度小于3mm的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嚴禁采用熱熔法施工。
(7)機械固定法鋪貼卷材應符合下列規定:
1)固定件應與結構層連接牢固;
2)固定件間距應根據抗風揭試驗和當地的使用環境與條件確定,并不宜大于600mm;
3)卷材防水層周邊800mm范圍內應滿粘,卷材收頭應采用金屬壓條釘壓固定和密封處理。
(五)涂膜防水層屋面施工
(六)保護層和隔離層施工
(七)檐口、檐溝、天溝、水落口等細部的施工
(1)卷材防水屋面檐口800mm范圍內的卷材應滿粘,卷材收頭應采用金屬壓條釘壓,并應用密封材料封嚴。檐口下端應做鷹嘴和滴水槽。
(2)檐溝和天溝的防水層下應增設附加層,附加層伸入屋面的寬度不應小于250mm;檐溝防水層和附加層應由溝底翻上至外側頂部,卷材收頭應用金屬壓條釘壓,并應用密封材料封嚴,涂膜收頭應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女兒墻泛水處的防水層下應增設附加層,附加層在平面和立面的寬度均不應小于250mm。
(3)水落口杯應牢固地固定在承重結構上,水落口周圍直徑500mm范圍內坡度不應小于5%,防水層下應增設涂膜附加層;防水層和附加層伸入水落口杯內不應小于50mm,并應粘結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