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試題型為選擇題,細分為單項選擇題以及多項選擇題。從歷年考題來看,我們可以發現,題干與選項合并起來實則就是考試用書上一個個句子,通常這些句子帶有結論,譬如,“項目設計準備階段的工作主要任務是編制項目設計任務書。”或者,是某種說法,“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下,一般由業主方與分包單位簽合同。”
針對公共科目試題考點重復率高,題型為客觀題的特點,筆者采用將歷年試題與考試用書相結合的方式,對二建管理考點精華進行重點摘錄、整理,對考試用書的核心知識點進行提煉。
以下是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編制方法、建設工程項目目標的動態控制以及施工項目經理的責任和任務相關內容的精華考點。
1、施工平面圖是施工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在空間上的全面安排,使現場能進行文明施工。
2、針對某些特別重要的、技術復雜的,或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施工的分部工程,如深基礎、無粘結預應力混凝土、特大構件的吊裝、大量土石方工程、定向爆破工程等為對象編制的。
3、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都具備的內容有工程概況、施工進度計劃、資源需求計劃。
4、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是針對某些特別重要的、技術復雜的,或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
5、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程序按照“先部署,后方案;先方案,后計劃;先進度,后資源”的順序進行。
6、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程序中,擬定施工方案后才能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后才可編制資源需求量計劃(先后順序不能改變)。
7、建設工程項目目標動態控制的工作中,項目目標分解、確定計劃值屬于準備工作。
8、建設工程項目目標的動態控制第一步是目標分解,在項目目標實施過程中,首先應進行的工作是收集目標的實際完成值。
9、進行項目目標動態控制過程中,如有必要,目標的計劃值可以進行調整。
10、項目目標動態控制的糾偏措施,其中組織措施包括調整項目組織結構、任務分工、管理職能分工、工作流程組織和項目管理班子人員等。
11、項目目標動態控制的糾偏措施,其中管理措施(包括合同措施),有調整進度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改變施工管理和強化合同管理等
12、建設工程項目目標事前控制是指事前分析可能導致項目目標偏離的影響因素并針對這些因素采取預防措施。
13、進度跟蹤和控制報告是基于進度的計劃值與實際值的定量化數據比較的成果。
14、運用動態控制原理控制施工成本時,相對于實際施工成本,宜作為分析對比的計劃值是施工成本規劃值。
15、運用動態控制原理控制施工質量時,質量目標不僅是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它還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和有關設備等的質量。
16、施工企業項目經理,是指受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對工程項目施工過程全面負責的項目管理者,是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項目上的代表人。
17、項目經理授權其下屬人員履行其某項工作職責的,并應提前7天將上述人員的姓名和授權范圍書面通知監理人,并征得發包人書面同意。
18、項目經理在緊急情況下為確保施工和人員安全,在無法與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及時取得聯系時,有權采取措施保證與工程有關的人身、財產和工程的安全,但應在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書面報告。
19、發包人有權書面通知承包人更換不稱職的項目經理,承包人接到更換通知后14天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改進報告。
20、項目經理應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員工,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項目經理與承包人之間的勞動合同,以及承包人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的有關證明。
21、項目經理以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處理與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有關的外部關系,受托簽署有關合同。
22、在項目實施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與項目經理協商制定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
23、項目經理具有的權限是“五參與,兩授權,一主持,一制定”。
24、項目經理由于主觀原因,或由于工作失誤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政府部門主要追究法律責任,企業將主要追究經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