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試題型為選擇題,細分為單項選擇題以及多項選擇題。從歷年考題來看,我們可以發現,題干與選項合并起來實則就是考試用書上一個個句子,通常這些句子是對某一知識點進行結論性闡述,或是綜合性的概述,指出該專業知識點的重要內涵。
而這些句子涉及的相關考點,重復考核概率較高,針對此特點,筆者采用將歷年試題與考試用書相結合的方式,對二建管理考點進行重點摘錄、整理,對進行核心考點句的提煉。具體內容如下:
1.費用目標對于施工方而言主要是成本目標,對于業主方是投資目標;業主方項目管理的目標和任務中,安全管理——最重要的任務。
2.在參與項目管理的各方中,業主方是項目管理的核心,總進度的控制目標是由業主方(建設單位)進行控制的。
3.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方項目管理工作涉及項目實施階段的全過程,即設計前的準備階段、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項目設計準備階段的工作主要任務是編制項目設計任務書)。
4.施工方是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的總稱謂,它可能是施工總承包方、施工總承包管理方、分包施工方、建設項目總承包的施工任務執行方或僅僅提供施工勞務的參與方。
5.施工總承包方是工程施工的總執行者和總組織者(施工總承包管理方對所承包的建設工程承擔施工任務組織的總的責任),負責組織和指揮它自行分包的分包施工單位和業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單位的施工,并為分包施工單位提供和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
6.如果施工總承包管理方通過投標(在平等條件下競標)獲得一部分施工任務,則它也可參與施工;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下,一般由業主方與分包單位簽合同。
7.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的主要意義并不在于總價包干,也不是“交鑰匙”,其核心是通過設計與施工過程的組織集成,促進設計與施工的緊密結合,以達到為項目建設增值的目的。
8.影響一個系統目標實現的主要因素除了組織以外,還有人的因素、方法與工具;系統的目標決定了系統的組織,而組織是目標能否實現的決定性因素。
9.組織結構模式反映一個組織系統中各子系統之間或各元素(各工作部門或各管理人員)之間的指令關系,包括線性、職能、矩陣組織結構。
10.組織分工反映一個組織系統中各子系統或各元素的工作任務分工和管理職能分工。
11.項目結構圖是一個組織工具,它通過樹狀圖的方式對一個項目的結構進行逐層分解,以反映組成該項目的所有工作任務。
12.同一個建設項目可有不同的項目結構分解方法,項目結構的分解應和整個工程實施的部屬相結合,并和將要采用的合同結構相結合。
13.項目結構圖和項目結構編碼是其他編碼的基礎。
14.組織結構圖反映一個組織系統中各組成部門(組成元素)之間的組織關系、指令關系。
15.線性組織結構模式是不允許跨部門跨層級直接下達指令。
16.在職能組織結構中,每一個職能部門可根據它的管理職能對其直接和非直接的下屬工作部門下達工作指令。
17.每一個建設項目都應編制項目管理任務分工表,這是項目的組織設計文件的一部分。
18.運營部和物業開發部參與整個項目實施過程,而不是在工程竣工前才介入工作。
19.編制施工任務分工表,首先進行工作任務分工,之后確定工作部門或個人的工作任務,最后是編制分工表。
20.崗位責任描述書描述每一個工作部門的工作任務,管理職能分工表反映管理職能分工,二者不同;當管理職能分工表不足以明確每個工作部門的管理職能,則可以使用管理職能分工描述書。
21.建設工程施工管理是由提出問題-籌劃-決策-執行-檢查等環節組成。
22.管理工作流程組織包括了投資控制、進度控制、合同管理、付款和設計變更等流程。
23.工作流程圖反映各項工作之間的邏輯關系;它用矩形框表示工作,用箭線表示工作之間的邏輯關系,用菱形框表示判別條件。
24.施工平面圖是施工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在空間上的全面安排,使現場能進行文明施工。
25.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都具備的內容有工程概況、施工進度計劃、資源需求計劃。
26.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是針對某些特別重要的、技術復雜的,或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
27.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程序按照“先部署,后方案;先方案,后計劃;先進度,后資源”的順序進行。
28.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程序中,擬定施工方案后才能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后才可編制資源需求量計劃(先后順序不能改變)。
29.建設工程項目目標的動態控制第一步是目標分解,在項目目標實施過程中,首先應進行的工作是收集目標的實際完成值(項目目標分解、確定計劃值屬于準備工作)。
30.進行項目目標動態控制過程中,如有必要,目標的計劃值可以進行調整。
31.項目目標動態控制的糾偏措施,其中組織措施包括調整項目組織結構、任務分工、管理職能分工、工作流程組織和項目管理班子人員等。
32.項目目標動態控制的糾偏措施,其中管理措施(包括合同措施),有調整進度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改變施工管理和強化合同管理等
33.建設工程項目目標事前控制是指事前分析可能導致項目目標偏離的影響因素并針對這些因素采取預防措施。
34.進度跟蹤和控制報告是基于進度的計劃值與實際值的定量化數據比較的成果。
35.運用動態控制原理控制施工成本時,相對于實際施工成本,宜作為分析對比的計劃值是施工成本規劃值;運用動態控制原理控制施工質量時,質量目標不僅是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它還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和有關設備等的質量。
36.施工企業項目經理,是指受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對工程項目施工過程全面負責的項目管理者,是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項目上的代表人。
37.項目經理授權其下屬人員履行其某項工作職責的,并應提前7天將上述人員的姓名和授權范圍書面通知監理人,并征得發包人書面同意。
38.項目經理在緊急情況下為確保施工和人員安全,在無法與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及時取得聯系時,有權采取措施保證與工程有關的人身、財產和工程的安全,但應在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書面報告。
39.發包人有權書面通知承包人更換不稱職的項目經理,承包人接到更換通知后14天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改進報告。
40.項目經理應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員工,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項目經理與承包人之間的勞動合同,以及承包人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的有關證明;項目經理以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處理與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有關的外部關系,受托簽署有關合同。
41.在項目實施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與項目經理協商制定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項目經理具有的權限是“五參與,兩授權,一主持,一制定”。
42.項目經理由于主觀原因,或由于工作失誤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政府部門主要追究法律責任,企業將主要追究經濟責任。
43.工程建設風險事件按照不同風險程度分為4個等級,一級風險,風險等級最高,風險后果是災難性的;二級風險,風險等級最較高,風險后果嚴重;三級風險,風險等級一般,風險后果一般;四級風險,風險等級較低,風險后果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忽略。
44.建設工程施工的風險類型按構成風險的因素分為組織風險、經濟與管理風險、工程環境風險以及技術風險;根據構成風險的因素分類,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因防火設施數量不足而產生的風險屬于經濟與管理風險;建設工程施工過程,可能會出現不利的地質條件(如地勘未探明的軟弱層)而使施工進度延誤、成本增加,這種風險屬于工程環境風險。
45.施工風險管理過程包括施工全過程的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和風險控制。
46.風險識別的工作程序包括:收集與施工風險有關的信息;確定風險因素;編制施工風險識別報告。
47.常用的風險對策包括風險規避、減輕、自留、轉移及其組合等策略,對難以控制的風險向保險公司投保是風險轉移的一種措施。
48.我國推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目的是: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
49.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性質特點有:服務性、科學性、獨立性、公正性。
50.監理的公正性,當業主方和承包商發生利益沖突或矛盾時,工程監理機構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和有關合同為準繩,在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時,不損害承包商的合法權益。
51.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52.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53.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54.施工不符合設計要求、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施工企業改正;設計不符合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監理人員應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55.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56.工程建設監理規劃應在簽訂委托監理合同及收到設計文件后開始編制,完成后必須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并應在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前報送業主;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專業監理工程師參加編制。
57.監理實施細則應在相應工程施工開始前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并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監理實施細則編制依據:監理規劃;相關標準、工程設計文件;施組、專項施工方案。
58.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工程,以及專業性較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在監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監理實施細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
59.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施工質量實施旁站監理,旁站監理人員和施工企業現場質檢人員未在旁站監理記錄上簽字的,不得下道工序施工;施工企業根據監理企業制定的旁站監理方案,在需要實施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施工前24小時,應當書面通知監理企業派駐工地的項目監理機構。
60.旁站監理人員實施旁站監理時,發現施工企業有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的,有權責令施工企業立即整改;發現其施工活動已經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質量的,應當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或者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局部暫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應急措施。
61.施工成本管理應從工程投標報價開始,直至項目竣工結算,保修金返還為止,貫穿于項目實施的全過程。
62.建筑安裝工程費按費用構成要素劃分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由人工費、材料(包含工程設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組成;按照工程造價形成由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稅金組成,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包含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和利潤。
63.人工費指按工資總額構成規定,支付給從事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和附屬生產單位工人的各項費用;材料費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設備的費用,包括:材料原價、運雜費、運輸損耗費、采購及保管費;施工機械使用費以施工機械臺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機械臺班單價表示,由折舊費、大修理費、經常修理費、安拆費及場外運費、人工費(司機)、燃料動力費、稅費這七項費用組成。
64.企業管理費指建筑安裝企業組織施工生產和經營管理所需的費用。內容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差旅交通費;固定資產使用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檢驗試驗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財產保險費;財務費;稅金;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
65.檢驗試驗費指施工企業按照有關標準規定,對建筑以及材料、構件和建筑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等費用;檢驗試驗費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和建設單位委托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費用,對此類檢測發生的費用,由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列支。
66.施工企業在投標報價時,規費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稅金不能作為競爭性費用。
67.根據現行規定,施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屬于建筑安裝工程費中的規費。
68.工程量清單中的其他項目清單包括的內容有暫列金額、暫估價、計日工、總承包服務費(暫列金額指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69.材料單價=[(材料原價+運雜費)×〔1+運輸損耗率(%)〕]×[1+采購保管費率(%)]
70.利潤由施工企業根據企業自身需求并結合建筑市場實際自主確定,應列入分部分項工程和措施項目中。
71.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以定額人工費為計算基礎,根據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規定費率計算。
72.綜合單價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和利潤以及一定范圍的風險費用。
73.安全文明施工費計算基數應為定額基價(定額分部分項工程費+定額中可以計量的措施項目費)、定額人工費或(定額人工費+定額機械費)。
74.暫列金額在施工過程中由建設單位掌握使用、扣除合同價款調整后如有余額,歸建設單位;計日工由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按簽證計價;總承包服務費由施工企業投標時自主報價,施工過程中按簽約合同價執行。
75.采用一般計稅辦法時,建筑業增值稅稅率為9%,增值稅銷項稅額=稅前造價×9%,稅前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不包含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價格;簡易計稅方法針對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稅率3%;其稅前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包含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價格。
76.施工定額是以同一性質的施工過程——工序,作為研究對象,是企業內部使用的一種定額,屬于企業定額的性質;施工定額是工程建設定額中分項最細、定額子目最多的一種定額,也是建設工程定額中的基礎性定額;施工定額由人工定額、材料消耗定額和施工機械臺班使用定額所組成。
77.預算定額是以建筑物或構筑物各個分部分項工程為對象編制的定額。
78.擬定作業的定額時間,是在擬定基本工作時間、輔助工作時間、準備與結束時間、不可避免的中斷時間、以及休息時間的基礎上編制的。
79.制定人工定額的常用方法有技術測定法、統計分析法、比較類推法、經驗估計法四種。
80.編制人工定額時,對于同類型產品規格多、工序重復、工作量小的施工過程,常用比較類推法。
81.必需消耗的工作時間,包括有效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不可避免中斷時間。
82.時間定額指某種專業、某種技術等級的工人班組或個人完成單位合格產品所必需的工作時間;以工日為單位,每一工日按8h計算。
83.產量定額指某種專業、某種技術等級的工人班組或個人在單位工日中所應完成的合格產品的數量。
84.人工時間定額,包括準備與結束時間、基本工作時間,輔助工作時間、不可避免的中斷時間及工人必須的休息時間。
85.材料消耗定額的編制主要包括確定直接使用在工程上的材料凈用量和在施工現場內運輸及操作過程中的不可避免的廢料和損耗。
86.周轉性材料消耗一般與下列四個因素有關:1)第一次制造時的材料消耗(一次使用量);2)每周轉使用一次材料的損耗(第二次使用時需要補充);3)周轉使用次數;4)周轉材料的最終回收及其回收折價。
87.周轉材料消耗量指標的表示,應當用一次使用量(供施工企業組織施工用)和攤銷量(供施工企業成本核算或投標報價使用)兩個指標表示。
88.由于機械必須由工人小組配合,所以完成單位合格產品的時間定額,同時列出人工時間定額:單位產品人工時間定額(工日)=小組成員總人數/臺班產量【計算】
89.機械產量定額是指在合理勞動組織和合理使用機械條件下,機械在每個臺班時間內,應完成的合格產品的數量:施工機械臺班產量定額=機械凈工作生產率×工作班延續時間×機械利用系數【計算】
90.《計價規范》規定,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發承包,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91.工程量清單應采用綜合單價計價。
92.措施項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和稅金必須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93.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由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組成。
94.工程量清單報價主要有工料單價、綜合單價、全費用綜合單價三種形式, 其中,綜合單價=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管理費+利潤。
95.工程量清單編制人按施工圖圖示尺寸和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得到的工程凈量。
96.發承包雙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時的工程量應按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應予計量且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以實體工程量為準。
97.《計價規范》中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是指完成一個規定計量單位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或措施清單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和企業管理費與利潤,以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費用。
98.計價時一個清單項目對應多個定額子目;計算綜合單價的第一步是將清單項目工程內容與定額項目工程內容進行比較。
99.清單工程量與定額子目工程量可能不一致,清單工程量不能直接用于計價,兩者計算規則也不同。
100.編制招標控制價一般采用政府頒發的消耗量定額;編制投標報價,一般采用企業水平的企業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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