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17年最后一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即將在11月11日舉行,看書不懂?做題不會?怕考試不通過嗎?選擇233網校取證班視頻課程吧!講師教材講解,直擊高頻核心考點>>
『期貨從業考試app-記考點,做好題』點擊下載↓↓↓↓
本期考點:期貨交易所責任
1.期貨交易所對于下列( )情形不需承擔責任。
A.期貨交易所因期貨公司違規超倉而必須強行平倉時,強行平倉所造成的損失
B.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期貨交易所采取緊急措施造成客戶損失的
C.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期貨交易所依據有關規定采取緊急措施造成客戶損失的
D.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期貨交易所依據有關規定采取合理的緊急措施造成客戶損失的
答案:A,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7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因期貨公司違規超倉或者其他違規行為而必須強行平倉的,強行平倉所造成的損失,由期貨公司承擔。期貨公司因客戶違規超倉或者其他違規行為而必須強行平倉的,強行平倉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承擔。第51條規定,期貨交易所依據有關規定對期貨市場出現的異常情況采取合理的緊急措施造成客戶損失的,期貨交易所不承擔賠償責任。期貨公司執行期貨交易所的合理的緊急措施造成客戶損失的,期貨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D。
2.期貨交易所以其全部財產承擔( )責任。
A.民事
B.行政
C.刑事
D.經濟
答案:A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期貨交易所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