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割的種類與作用
- 期貨交易的交割方式分為:實物交割、現金交割。
- 實物交割:是指交易雙方在交割日將合約所記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 現金交割:是指交易雙方在交割日對合約盈虧以現金方式進行結算的過程。
- 目前,我國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的交易品種均為商品期貨,交割方式均采用實物交割。
二、實物交割方式與交割結算價的確定
(一)實物交割方式
1、集中交割——所有到期合約在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過后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
目前,我國上海期貨交易所均采取集中交割方式,鄭州商品交易所的棉花,白糖和PTA期貨品種采取集中交割方式。
2、滾動交割——除了在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對所有到期合約全部配對交割外,在交割月第一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之間的規定時間也可進行交割的交割方式。
目前,大連商品交易所的所有品種以及鄭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麥期貨均采取滾動交割方式。
(二)交割結算價——是指在進行交割時用于商品交收時所依據的基準價格。
不同的交割基準價的確定。 書P158
序號 |
上市 |
交易品種 |
交易單位 |
最小變 |
漲跌 |
保證金 |
交割 |
1 |
鄭 州 |
強筋小麥 |
10噸/手 |
1元/噸 |
±3% |
5% |
滾動 |
硬冬白小麥 |
|
|
±3% |
|
滾動 | ||
2 |
棉花1號 |
5噸/手 |
5元/噸 |
±4% |
5% |
集中 | |
3 |
白糖 |
10噸/手 |
1元/噸 |
±4% |
6% |
集中 | |
4 |
PTA |
5噸/手 |
2元/噸 |
±4% |
6% |
集中 | |
5 |
大 連 |
黃大豆1號 |
10噸/手 |
1元/噸 |
±4% |
5% |
滾 |
黃大豆2號 |
|
|
|
| |||
6 |
豆粕 |
10噸/手 |
1元/噸 |
±4% |
5% | ||
7 |
豆油 |
10噸/手 |
2元/噸 |
±4% |
5% | ||
8 |
玉米 |
10噸/手 |
1元/噸 |
±4% |
5% | ||
9 |
上 海 |
銅 |
5噸/手 |
10元/噸 |
±4% |
5% |
集 |
10 |
鋁 |
5噸/手 |
10元/噸 |
±4% |
5% | ||
11 |
鋅 |
5噸/手 |
5元/噸 |
±4% |
5% | ||
12 |
天然橡膠 |
5噸/手 |
5元/噸 |
±4% |
5% | ||
13 |
燃料油 |
10噸/手 |
1元/噸 |
±5% |
8% |
三、實物交割的流程
實物交割要求以會員名義進行。客戶的實物交割須由會員代理,并以會員名義在交易所進行。
(一)集中交割方式 書P159
(二)滾動交割方式 書P160
四、標準倉單的生成和流轉(自己看,各包括哪些環節,書P162-164)
標準倉單可用于交割、交易、轉讓、質押、注銷等。
(一)標準倉單的生成
(二)標準倉單的流通
(三)標準倉單的注銷
五、交割違約的處理
(一)交割違約的認定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交割違約:
1.在規定交割期限內賣方未交付有效標準倉單的;
2.在規定交割期限內買方未解付貨款或解付不足的。
(二)交割違約的處理
六、期轉現交易
(一)期轉現交易的定義
期貨轉現貨(期轉現):是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約的會員(客戶)協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請,獲得交易所批準后,分別將各自持有的合約按雙方達成的平倉價格由交易所代為平倉,同時,按雙方協議價格與期貨合約標的物數量相當、品種相同、方向相同的倉單進行的交換行為。
(二)期轉現交易的優越性
第一,節約期貨交割成本。
第二,期轉現比“平倉后購銷現貨”更便捷。
第三,期轉現比遠期合同交易和期貨交易更有利。
(三)期轉現交易的流程:1尋找對手2商定平倉和現貨交收價格3向交易所申請4交易所核準5辦理手續6納稅
(四)期轉現交易舉例 書P166,很重要,一定會考
(五)期轉現操作中應注意的事項 書P167
1、買賣雙方可以進行期轉現的情況有:
(1)在期貨市場上持有反向持倉的買賣雙方,擬用標準倉單進行期轉現。
(2)在期貨市場上持有反向持倉的買賣雙方,擬用標準倉單以外的貨物進行期轉現。
(3)買賣雙方為現貨市場的貿易伙伴在期市建倉希望遠期交貨價格穩定。
2、用標準倉單期轉現,要考慮倉單提前交收所節省的利息和倉儲等費用;
用標準倉單以外的貨物期轉現:要考慮節省的交割費,利息,倉儲費,要考慮現貨品質級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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