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投資是相對于現貨交易的一種交易方式,它是在現貨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通過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標準化的期貨合約而進行的一種有組織的交易方式。期貨交易的對象并不是商品(標的物)本身,而是商品(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即標準化的遠期合同。
期貨交易,是指采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進行的以期貨合約或者期權合約為交易標的的交易活動。
通俗來說,期貨交易是一手交錢,未來交貨。
期貨合約,是指期貨交易場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期貨合約包括商品期貨合約和金融期貨合約及其他期貨合約。
從事期貨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等違法行為。
期貨交易所健全下列風險管理制度:
(一)保證金制度;
(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三)漲跌停板制度;
(四)持倉限額和大戶持倉報告制度;
(五)風險準備金制度;
(六)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風險管理制度。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還應當建立、健全結算擔保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