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案件,在作出不起訴決定時由檢察長決定?
A.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傷害罪,經鑒定,被害人受到的傷害為輕微傷
B.犯罪嫌疑人乙涉嫌故意傷害罪,經鑒定,被害人受到的傷害為輕傷,但情節輕微,且被害人希望不追究乙刑事責任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C.犯罪嫌疑人丙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經查明,丙是因為受到野豬追趕被迫闖入被害人住宅,屬于緊急避險
D.犯罪嫌疑人丁涉嫌偷稅罪,案件經過一次退回補充偵查,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采集者退散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28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經檢察長決定,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第289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經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即,對于法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由檢察長決定;對于證據不足不起訴和酌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由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由此,A項是法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由檢察長決定不起訴;B、C、D三項都應當由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而不是檢察長決定。本題正確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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