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與張某因工作產生矛盾。自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期間,李某不斷向張某發送手機短信,對張某進行人身攻擊,但張某考慮到自己的干部身份未向公安機關報案。2007年10月8日上午,李某醉酒后將張某打成輕微傷,張某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要求公安機關對李某以前的短信辱罵行為一并處罰。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公安機關到現場后即應對李某采取保護性約束措施,但不得超過24小時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B.公安機關無法當場向李某宣告處罰決定書的,應在2日內送達李某
C.公安機關對張某的詢問筆錄應交給張某核對,張某確認無誤后應簽名,并由詢問的警察在筆錄上簽名,公安機關加蓋印章
D.公安機關對李某用短信辱罵張某和傷害張某的行為,應分別作出處罰決定,合并執行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5條第1款規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采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據此可知,保護性約束措施至行為人酒醒為止,沒有具體時間的限制。因此,A項說法錯誤。來源:考試大
第97條第1款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因此,B項說法正確。
第84條第1款規定,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對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其宣讀。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的,被詢問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更正。被詢問人確認筆錄無誤后,應當簽名或者蓋章,詢問的人民警察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據此,只需警察簽名即可,不需要加蓋公安機關的印章。因此,C項說法錯誤。
第16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據此,合并執行的期限有一個限制,D項說法不全面,因此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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