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行政處分的設定,即設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事項,是指法定機關將行政機關公務員某種行為規定為應當受到處分的違法違紀行為,并同時規定對其制裁的處分幅度。
(1)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有權設定行政處分事項; 考試大論壇
(2)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可以補充規定上位法未作規定的應當給予處分的違法違紀行為以及相應的處分幅度;
(3)除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務院決定外,不得以其他形式設定行政處分事項 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注意:除國務院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外,國務院其他部門制定處分規章,應當。與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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