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當前疫情形勢下人員及大型活動管控工作的通知》(晉疫情防控辦函〔2021〕160號)規定,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風險區入晉返晉人員實施“7+2”居家健康監測。故通信行程卡帶“*”的考生,需提前準備確已完成“7+2”居家健康監測的證明材料(包括入晉返晉交通憑證、住宿憑證、社區證明等)。在考試當天進入考場前,連同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一同提交考點工作人員。如無法提供上述證明材料,不得參加考試。
山西省司法廳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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