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為保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浙江省2022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平穩舉行,根據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現將考試的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全體考生應當提前申請“浙江健康碼”(以下提及的“健康碼”均專指“浙江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以下簡稱“行程卡”)。考生應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并按要求完成健康打卡;同時,避免或減少外出、減少不必要的人員接觸,確保考試時身體狀況良好。7天內所在設區市有本土疫情的省外來浙返浙人員在抵浙后實行“三天三檢”(即在3天日常健康監測期間每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其他省外來浙返浙人員在抵浙后24小時內做1次核酸檢測,核酸結果未出之前,不前往公共場所活動。鑒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建議考生在當地應接盡接新冠病毒疫苗。
(二)考生入場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籍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明);若準考證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不一致,請攜帶本人戶口簿或公安出具的其他證明材料。
2.“健康碼”為綠碼,“行程卡”為綠碼;
3.所有考生均須提供考前48小時內(以報告時間為準)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版、電子版均可),報告須由具有檢測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若所在考區的疫情防控要求對核酸檢測的規定時限嚴于48小時的,須遵從其規定,具體要求請關注各市司法局官方網站通知);
4.所有考生均須填寫《浙江省2022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生健康申報承諾書》(見附件),承諾本人符合參加考試全部條件且同意全部內容后簽字。考生需按實際參考場次打印相應份數承諾書,在每場考試前進入考場時上交1份給監考人員。
5.現場測量體溫正常(低于37.3℃)。
(三)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1.考試當天“健康碼”非綠碼,或“行程卡”非綠碼;
2.未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若所在考區的疫情防控要求對核酸檢測的規定時限嚴于48小時的,須遵從其規定);
溫馨提示:為防止考試當天出現考生參加下午科目考試時核酸陰性檢測報告超時的情況,建議考生提供首場考試前24小時內(以報告時間為準)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版、電子版均可),報告須由具有檢測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
3.仍在隔離治療中或處于出院后健康隨訪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
4.未完成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健康觀察和日常健康監測期未滿者(受管控對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辦最新發布為準);
5.考試當天處于中、高風險區,被采取健康監測、封控、管控措施者;
6.體溫高于37.3℃或有咳嗽等癥狀且無法排除新冠感染風險的人員;
7.不能出示“健康碼”或“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檢測、不服從防疫管理以及經現場防疫人員判斷須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排查等情形的人員。
存在上述情況以外其他特殊情況的,需經考區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疫情防控部門(機構)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研判后確定。
(四)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每次通過考點入口時,應戴口罩有序排隊、保持人員間距,接受體溫測量和“健康碼”“行程卡”、核酸報告、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的核驗。對入場時體溫不合格者,可適當休息后接受再次測量。凡不具備體溫合格、掃碼合格等相關條件的,一律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五)考生須自行準備若干個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嚴禁使用含呼吸閥的口罩),從抵達考點入口起,全程佩戴口罩,并在考點和考場入口處進行手部消毒。
(六)考生須服從考點現場防疫檢測和管理,自覺有序從規定通道進入考點的規定區域范圍內。如有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出現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呼吸困難、腹瀉等癥狀,應立即向監考人員報告,并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到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或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排查。
(七)所有送考、陪考人員及車輛一律不得進入考點。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指令有序離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八)如有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或信息的,將取消考試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由于疫情實時變化,請考生持續關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勢并遵從所報考區當地的疫情防控具體要求,及時關注“浙江省司法廳”官方網站或“浙江普法”、“浙里法治”微信公眾號。
附件:浙江省2022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生健康申報承諾書(點擊下載)
各市司法局聯系方式:見原文
原文鏈接:https://link.233.com/20598/art/2022/9/2/art_1229247892_4986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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