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講師對2009年大綱中專利法的內容進行了詳細闡述,內容如下:
專利法,是屬于知識產權法范圍,屬于民法一部分。專利法在去年也修改了,幅度也不小,應該說考試有價值比較重要的修改之處有以下幾點:
首先第一個,它增加了對我國遺傳資源的保護。比較現在有很多國家搞轉基因食品,而轉基因要想成功,往往需要獲得其它國家的生物遺傳資源。在這個地方,我國以前立法是空白,現在增加了,遺傳資源要保護,禁止非法獲取遺傳資源來申請專利。
第二點,以前在專利的授權條件上有一個要求,叫新穎性。可是舊法的新穎性是屬于相對新穎性的,也就是說只要國內領先就行了,國外是再所不問。新的專利法進行修改,把相對新穎性改成了絕對新穎性,也就是說不僅國內領先,也必須做到國際領先才算數,明顯授權條件被提高很多,門檻被提高了。
第三個修改,在舊法里,外觀設計的專利權不包括許諾銷售,而現在新增了一個權利,就是許諾銷售,也是外觀設計所擁有的。所以,在這里給考友要特別提醒一句,2005年考過一道真題是單選題,就是考外觀設計的權利內容,當時確實是單選,但是按照現在的新法來解答,那個題的答案要修改,要變成多選了,因為增加了一個權利,是以前所沒有的。
第四個修改,專利法對以前舊法的強制許可制度和不適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都進行了增加,以前舊法有的行為現在新法還有,但是現在又增加了幾條,請特別留意一下。
第五個修改,現在新專利法在專利的侵權問題上增加了一個抗辯理由,叫做現有技術抗辯,這是舊法所沒有的。如果被控侵權人能夠證明所謂的專利是在現有的基礎之上建立的,那么它可以構成免責理由,就不問侵權,這是新增加的抗辯理由,叫現有技術抗辯。
第六個修改,新增加了訴前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跟民訴法密切相關。這一塊以前是空白,現在也增加進來了。這是有關專利法的主要修改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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