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高度重視三大訴訟法和行政法的司考地位
根據近幾年的司法考試試題分析,三大訴訟法(含仲裁法)和行政法的題目所占的分值約在200分左右,而這部分題目靈活性有限,基本上屬于純記憶性的知識點,只要記住法條,則回答起來就游刃有余。因此,希望參加司考的每一名朋友在考試中應確保該部分試題的得分率不低于85%。
有人說"得民法者得律考",但對于司考,我們就不能想當然地套用律考經驗來對待。雖然司考源自于律考,但其又不僅僅是律考的延續,從某種意義上講是一種全新的法律職業技能考試,是法律人在從事法律職業前的最后一次全面、系統的綜合測試。隨著我國法治社會的不斷完善,程序公正日益獲得全社會的廣泛認同,程序法在司法考試中的重要地位日顯突出,從某種意義上講,“得訴訟法者得司考”。
第二,重視團隊的力量,摒棄單兵作戰的陋習
雖然司法考試是一場選拔考試,但在這場競爭中僅僅依靠個人的力量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在競爭中互相學習,互通有無,真正達到共同提高,胸有成竹的境界。在2009年司法考試中,我與幾名志同道合的考友組成了一個小型的司考團隊,平時一起復習,一起探討問題,一起做模擬題,你追我趕,最終有四分之三的團隊成員通過了司法考試。團隊精神是一個群體的靈魂,一種精神面貌,一種看得見、感知得到的精神氣息。一個群體不能形成團隊,就是一盤散沙,當然也就不會有戰斗力。水漲船高,整個團隊的知識水平提高了,那么團隊中每一個成員的個人應試能力也隨之提高,在真正的考試中也必然會所向披靡。
第三,重視三國法和經濟法的復習。
如果說三大訴訟法應該是“保分”的學科,那么三國法和經濟法就是“提分”的學科。通過對歷年考生考試成績分布情況進行分析,我們會發現,大部分考生在“三國法和經濟法”上的得分率并不高,甚至偏低。而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以及WTO的加入,在司法考試中,這部分試題的分值逐年呈上升趨勢。而對于三國法和經濟法知識點的復習,個人認為只能用一句話進行總結,這就是“無他,唯手熟耳。”
第四,重視歷年司考試題,在模擬考試中尋找差距,彌補不足
我能通過司法考試,還得益于對歷年司考真題的分析研究。模擬試題可以不做,但歷年真題必須要做,而且要多做幾遍,反復考慮出題者的出題思路和重要考點。這正如下棋中的博弈雙方,智者之所以能贏,關鍵在于其能"棋高一招",通過對方的一舉一動預測到下一步的行走路線,從而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此外,在做歷年試題時,切不可集中一段時間突擊,將所有的真題做一遍,這樣根本起不到查漏補缺的效果。而是應該在準備開始三輪復習前自測兩套歷年真題,以檢驗出自己比較薄弱的學科,以便在隨后開始的三輪復習中有的放矢,集中精力,加強對薄弱學科的學習,從而在最后的考試中做到各門學科均勻發力,取得良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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