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懵懂中復習了司考,參加了司考,成績不高,但依舊很高興,畢竟,這是一種嘗試。一種屬于我自己的經驗,這就是財富。
有時候別人的經驗乃至別人的告戒勸慰,都起不到刻骨銘心的作用,而當自己參與,才會更加真切地體會、感悟。 來源:www.examda.com
經歷了09年司考的復習和考試,我個人認為其實司考也沒什么,那些全國第一考什么的只是拿出來嚇唬陌生人的,當你真正參與過,經歷過,就會真正了解。
在我看來,09年的失敗主要原因在于復習方法不系統,導致科目偏廢,卷一失分太多。雖然卷三和卷四都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是一直小視的卷一把整體分數拉了下去,最終得分336分,說實話,也很想第一次就通過司考,但是,事與愿違的情形還是經常會有的,失望沮喪之余則是反省,從失敗中找到原因所在,這樣總比08年第一次懵懂參加要好的多。
在這里,我把我認為的復習中的注意事項寫下來和大家一起分享: 來源:考試大
首先,司考復習要有充足的時間保證,在時間保證的前提下,全面系統地掌握全部知識,不要求太精,但一定要全,把所有的知識點在大腦中形成一個輪廓,這樣的話,不管以后遇見什么情形,都能夠注意到一些比較細小的問題,也會有一個大概的印象和親切感;
其次,在全面系統掌握知識的基礎上細致單科學習,消化每一個知識點,在這個過程中,配合教材、法條、以及輔導班的講義錄音,老師的講課容易讓你更加透徹地理解知識,加深印象。當然有條件的可以報一個輔導班。在這個階段配套做題也是十分必要的,考試就是考題,不是看書,所以一定要把學到的理論知識在做題中靈活應用;
再次,這第三個階段就是要在前兩個的基礎上,全面把握,查缺補漏,爭取把每一科的缺漏點查補出來。對于主觀題,大家不要懼怕,在平時的學習中,系統的知識點已經積累了理論基礎,只需要花上3-7天的時間學習一下培訓班的主觀題輔導。按照他講的步驟寫下去絕對拿分,不可忽視的是一定要注意卷面整齊規整,字寫的不好的同學可以先練習一下,這個不可忽視。還有,卷四論述題是寫在方格里,就象作文紙那樣,所以提前練練好有個心理準備。
最后,考試的時候一定要放輕松,在考場上要集中精力答題,因為時間不允許你開小差。
如何消化12000多個司考重點法條
(一)“煮海為鹽”該放就放根據以往的慣例,司法考試入圍的法律、法規共有110個,司法解釋約50多個,其中包含法條12000多條。但每年考試真正涉及的法條只3500條左右,占全部法條總數的37%左右,其中重點法條2000個,約占總數的17%,次重點法條約1500個,占總數的13%左右,在這3500個法條中還包括同一內容涉及的不同法條。
真正核心的法條也就2000條左右。將這2000個法條弄通,也就掌握了考試85%的分數。在2000年、2002年考題中,可以直接查到的法條不超過700多個,但所占分值卻超過300分。從10000?2000?700,這是一個放棄和濃縮的過程。因此,有人說“司考是門放棄的藝術”。
(二)人人說放哪條該放對放棄最根本的判斷標準是?司考的實務性特征。凡是具有實務性、操作性的則可望“煮”其為“鹽”,反之則可忽略不計。具體有以下三個標準可參照取舍:
1.實用的。由于司法考試是職業資格考試,凡能夠被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在法律實務中具體操作并且常用的,多是司考關注的熱點。而在實務中并不常用或者根本就沒有可操作性的法條一般可以忽略。
2.常考的。經過十多年的風雨歷程,司考已較為成熟,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相對固定的考試風格。稍微了解司(律)考的人都會發現,歷年命題有驚人的相似或相同,有不少甚至是原題照搬。有規律地重復正是司考的又一大特征。
3.新出的。國家每年都會頒布一些新的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新”成為司考命題的熱點。如合同法新出當年的分數高達64.5分。證券法、土地法和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等均是如此。
(三)放的放了余者如何考生經過以上一番篩選,還只解決了量的問題。“煮”成的“鹽”又當如何對付呢?我們說:放不為棄,退始為進。
1.到法條后面去
掌握法條背后的法理。法律是抽象的生活規則,也是法學理論積淀的結晶。因此,每一個法律條文的背后都隱藏著生活的哲理和法理的支撐。面上的法條只可謂其“然”,背后的法理方為“所以然”,故考生應當結合教材來熟讀并把握法條,萬不可認為教材只是對法條的簡單析義。
2.到法條內部去
把握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法律規則是法律最主要的組成部分,每一個法律規則都有其固定的邏輯結構,都是由假定、行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組成。法律規則在法條中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一個法律規則的構成要素可以在一個條文中完整表現,也可以在不同的條文之中表述,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規范性文件中表述。同時,一個條文也可以表述不同法律規則的不同要素。因此,應當在法條中歸納出法律規則,以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為線索,來破解法條。
3.把法條串起來
圍繞知識點編綱織網。我國的部門立法多半表現為:法律+細則(辦法、規定)+司法解釋的模式。一個法律規則或者一個知識點,往往分別規定在幾個不同的法律文件或條文之中,再加上法條天然就各自為“條”,故整個法條就像一把散落的珍珠。因此,考生在學習法條時,必須要將相關的法條組織起來,并以知識點為核心形成一個個完整、系統且簡潔的知識網絡。
4.讓法條活起來
在運用中訓練提高。卷面的每一道題都是一個案例,甚至一個選項就是一個小案例,司考是名副其實的“實考”。而訓練這一能力最好的辦法就是將法條融入生活、融入案例。通過法條與案例的結合,以法條破解案例,以案例詮釋法條,讓生硬的法條鮮活起來,把抽象的法律條文翻版為栩栩如生的生活場景。如此考生也就可以學得快、悟得深、記得牢,在考試中如魚得水。
做習題如何演練才是真
(一)真槍實彈出真功通常我們說做習題,實際上包括以下兩種形式:
1.基礎訓練。對于所有考生來講,做一定量的基礎性習題訓練是不可或缺的。非法學專業的考生可以藉此夯實基礎,快速建立起法學知識架構,法學專業的考生也可以藉此快速恢復生疏的知識。所以,基礎訓練的目的在于掌握基礎知識,強化記憶或快速恢復生疏的知識。
2.模擬演練。越逼真的演練,越見效。訓練的經驗表明,做題練習時越接近真考,效果越好,故在模擬演練中考生應注意“三真”:首先是試題真。應盡量利用歷年考題,進行練習;其次是過程真。即按考試的題量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氣呵成,完成練習后再看答案;第三是答題方式真。可盡量使用答題卡答題,以熟悉涂卡的技巧和速度。
(二)記下你“挨打”的地方不管是基礎訓練還是模擬演練,都有一個自我檢驗和評價的功能。根據檢測的結果,考生必然要對錯誤之處作出相應的處理,以利進一步學習和最終的應試。然而,在對錯誤之處作出處理之前,必須要確切地知道錯在何處。為此,推薦給考生一個簡單而有效的辦法,就是每科準備一本《錯誤本》,將每次“挨打”的地方記錄下來,再集中時間和精力逐一予以處理。
(三)哪壺不開提哪壺一些考生對測試中出現的錯誤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習題做完了也就完了,或似懂非懂地將其放過,以致留下許多知識盲點或死角。由此而使習題訓練的效果大為遜色,甚至達不到練習和模擬的目的。所以,習題演練的關鍵在于“查漏堵缺”,決不輕易放過一個盲點或死角,該補課的補課、該記憶的重記。只有當你把《錯誤本》上記錄的“黑名單”逐一擺平了,習題訓練才方顯奇功。
以上是我去年復習備考中的一些體會,寫出來給大家提供個參考,以起到拋磚引玉的目的,如果有不正確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評指正, 如果大家有什么好的學習方法在這里貼出來,一起探討,共同受益。
相關推薦: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