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通過司法考試,所以2010年是難忘的一年,也是幸運的一年。很多人都羨慕我以400多分通過司考,但是只要我和考過司考的兄弟姐妹們深知這其中的辛酸。所以我現在回頭總結當時的學習方法,希望對有需要的人有所幫助。當然,所謂學習方法當因人而異,我的方法只能參考,不可盡信。
一、學習要分四步走
先實體后程序,抓大放小,是貫徹學習全過程的宗旨。具體可以分為四步驟:
第一步驟:刑法和民法。一定要看透教材。對于刑法,教材可以只看總則部分,刑法學的理論基本集中在總則部分。對它們,必須站在理論的高度來學習,掌握原理性的知識點,而并非單純記憶法條。刑法分則看透重點法條即可。
第二步驟: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包括仲裁法)。這兩個部門法和第三步驟的行政訴訟法,應當直接面對法條,全面掌握每一個法條。仲裁法,可以放在最后沖刺階段看法條,做真題。
第三步驟: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商法、經濟法、憲法、知識產權法、司法制度及法律職業道德。對于這部分內容,可以只看重點法條。
第四步驟:法理學、法制史、三國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重點法條結合考試大網上整理的總結資料學習就好。
二、學習方法因人而異
保證每天都在學習,不管是一小時還是10小時。
具體到實際執行,我的經驗是“7天學習法”+長期記憶法+考試大網:
“7天學習法”:
以7天為時間限制,定出7天必須學完的內容,然后細分上述內容中,需要背誦、看書、音頻、題目的量具體是多少,最終明確每天的學習任務量。然后結合自己的學習習慣,安排一天的學習時間。譬如我習慣早上背誦,上午看書,下午聽音頻,傍晚和晚上做題目。當然隨著,學習階段的不同,背誦、看書、聽考試大網的音頻、題目各部分的側重點會產生變化,譬如最后沖刺階段,應當增加題目的比例。
長期記憶法:
我是參考德國心理學家艾賓浩斯(H.Ebbin ghaus)的遺忘曲線結合自己的記憶力來指導看書的。每個人的遺忘速度不一樣,但是只要有技巧的重復,任何一個人都可以記住想記住的東西,哪怕它是無比的枯燥。這個方法沒有捷徑,關鍵點在于“重復”:以刑法總則為例,看完第一遍后(以這一天為日期起點參照),第二天必須在看新的內容前,重復看一次刑法總則,第5天,再看一次,第9天,再看一次,第14天,再看一次,第21天,再看一次。通常,至此已經形成長期記憶,即使以后長期不看忘記了,也會比較容易重新記憶。
教材,選擇自己看著舒服,看的下去的教材就好。音頻,認準一個老師聽,同一部門法,聽不同老師的音頻,沒有必要。題目,要適量,真題值得多做,最后沖刺階段,可以去網校做一下自我檢測。
最后,祝愿各位學友借鑒之外,形成最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 ,然后順利通過司法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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