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與被告的概念原告和被告地位的確定(通常情況下原告與被告訴訟地位的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中有關原告與被告 地位的確定)
一、法人和直接責任人問題
1、法人和內部工作人員。
取決于工作人員的行為是否為職務行為或者授權行為
2、責任人作為當事人(意見49條)
冒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
以尚未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從事活動
以終止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從事活動
二、法人與分支機構問題
法人非依法設立,或者雖然依法設立但沒有領取營業執照的,由法人作為當事人。法人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執照的,由分支機構作為當事人。
三、雇主與雇工問題
取決于雇工的行為是否為雇傭合同中的行為,注意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9條的特殊規定:即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責任。
四、因新聞報道或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譽權糾紛案件的當事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6條的規定,因新聞報道或其他作品發生的名譽權糾紛,應根據原告的起訴確定被告。只訴作者的,列作者為被告;只訴新聞出版單位的,列新聞出版單位為被告;對作者和新聞出版單位都提起訴訟的,將作者和新聞出版單位均列為被告,但作者與新聞出版單位為隸屬關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職務所形成的,只列單位為被告。
試題:甲公司起訴要求乙公司交付貨物。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張合同無效,應由原告甲公司承擔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關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張的性質,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
A.該主張構成了反訴
B.該主張是一種反駁
C.該主張僅僅是一種事實主張
D.該主張是一種證據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反訴。
反訴,是指在訴訟程序進行中,本訴被告針對本訴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獨立的反訴請求。反訴不同于反駁,反駁是指被告針對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和理由,從實體和程序上、從事實上和法律上予以辯駁。反駁的目的雖然也在于使原告的訴訟目的無法實現,但是它并非向原告提出獨立的訴訟請求。本題中,被告乙公司向法院提出合同無效的同時,向法院提出了獨立的訴訟請求,即要求原告承擔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故本題中乙公司的主張是反訴,而非反駁。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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