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選題
出租車司機甲送孕婦乙去醫院,途中乙臨產,情形危急。為爭取時間,甲將車開至非機動車道掉頭,被交警攔截并被告知罰款。經甲解釋,交警對甲未予處罰且為其開警車引道,將乙及時送至醫院。對此事件,下列哪一項表述是正確的?
A.在此交通違章的處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邏輯的推理方法
B.警察對違章與否的解釋屬于“行政解釋”
C.在此事件的認定中,交警進行了法的價值判斷
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價值之間沒有沖突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在此交通違章的處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辯證推理方法,而非形式推理(包括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因此選項A錯誤。
行政解釋,與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一樣,都屬于正式解釋,具有普遍約束力,而本案中警察對違章與否的解釋針對的對象是特定,而且是一次適用,因此選項B錯誤。
價值判斷與事實判斷在判斷的取向上不同。價值判斷,以主體(人)為取向尺度;而事實判斷,以現存的法律制度作為判斷的取向。在本案,交警并沒有以法律為判斷取向,而是以人為取向。因此,選項C正確。
此事件反映出交通規則所體現的秩序價值與孕婦的身體健康的利益價值之間的沖突,因此選項D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