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國與乙國簽訂了《友好通商航海條約》,在條約中規定了如下條款:(1)甲、乙兩國國民有權在丙國境內享有50%的稅收優惠;(2)丙國國民有權在甲、乙兩國境內享有50%的稅收優惠。則有關這兩項條款說法正確的是:( )
A.對于條款(1),丙國可以采用非書面形式接受
B.對于條款(1),丙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接受
C.對于條款(2),丙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接受
D.因為條款(2)是為丙國創設一項權利,因此無須得到丙國同意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有關條約對第三國的效力,主要有以下幾項原則:(1)如果一個條約有意為第三國創設一項義務,必須經第三國以書面明示接受,才能對第三國產生義務。(2)當一個條約有意為第三國創設一項權利時,原則上仍應得到第三國的同意。但是,如果第三國沒有相反的表示,應推斷其同意接受這項權利,不必須以書面形式明示接受。(3)條約使第三國擔負義務時,該義務一般必須經條約各當事國與該第三國的同意方得取消或變更。條約使第三國享有權利時,如果經確定原意為非經該第三國同意不得取消或變更該項權利,當事國不得隨意取消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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