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國某法院根據我國的沖突規則確定應適用外方當事人的本國法處理該爭議,但該外國的不同地區實施著不同的法律。在此情況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應以該國首都所在地的法律為外方當事人的本國法
B.應以外方當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國法
C.應直接以與該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為外國當事人的本國法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D.應先依據該國的區際沖突規則加以確定;如該國法律未作規定,再以與該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為外國當事人的本國法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民通意見》第192條規定,依法應當適用的外國法律,如果該外國不同地區實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據該國法律關于調整國內法律沖突的規定,確定應適用的法律。該國法律未作規定的,直接適用與該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地區的法律。所以選D是正確的。來源:www.exam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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