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選項是關于具體行政行為拘束力的正確理解?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① 具體行政行為具有不再爭議性,相對人不得改變具體行政行為
② 行政主體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變或撤銷具體行政行為
③ 相對人必須遵守和實際履行具體行政行為規定的義務來源:考試大
④具體行政行為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執行
A.①②
B.①②④考試大論壇
C.②③
D.③④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行政復議法》第2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行政訴訟法》第2條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①項中具體行政行為具有不再爭議性是錯誤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拘束力對行政主體和相對人是同等的。行政主體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因此行政主體必須依法作出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一旦作出就對行政主體具有拘束力,不得任意改變。
相對人必須遵守和實際履行具體行政行為規定的義務,《行政訴訟法》第6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④中規定錯誤?!缎姓妥h法》第21條規定,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行政訴訟法》第44條規定,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一)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二)原告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并且停止執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裁定停止執行的;(三)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的。
相關推薦:
更多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