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持有人因戶籍遷移、工作調動需辦理法律職業資格檔案遷移的,須向遷入地司法廳(局)司法考試部門提出申請,對符合遷移條件,材料齊全的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調轉。檔案遷移后,年度備案和變更備案按照遷入地相關規定辦理。
1、外省市人員法律職業資格檔案轉入北京市的:登陸http://sfks.bjsf.gov.cn網站,選擇“備案登記”,進入“資格檔案遷移”,填報資格檔案遷移相關信息,提交成功后獲得申請單號,請將此號碼書寫在接收函或個人書面申請上。 持相關材料到北京市司法局服務大廳辦理即可,相關材料按不同情況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⑴法官、檢察官、公證員:①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②本人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照片頁、備案頁各一張,A4紙)。
⑵在外省市取得的法律職業資格且在京律師事務所實習的人員:①所在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同意接收函;②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副本原件(須完成當年年度備案)和復印件(照片頁、備案頁各一張,A4紙);③實習律師證原件及A4紙的復印件(實習期須滿10個月)。
⑶外省市執業律師:①所在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同意接收函;②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照片頁、備案頁各一張,A4紙);③ 本市律師管理部門開具的調檔函及復印件(A4紙)或律師管理平臺上的的律師檔案到京公告打印件。
2、北京市人員法律職業資格檔案轉出到外省市的:
⑴持相關證明材料(按遷入地司法考試部門要求)向遷入地司法考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⑵經遷入地司法考試機構審核批準后,向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發出調檔函,北京市國家司法辦公室收到調檔函即按照相關程序遷出檔案至遷入地司法考試機構(省廳級司法考試辦公室)。
檔案遷移后,年度備案和變更備案程序按遷入地司法考試機構規定辦理。
3、檔案遷移相關注意事項:
⑴網上填報遷移申請表須如實填寫。
⑵法律職業資格檔案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調轉,不得由其他單位或個人代轉。
⑶申請人可通過本網站的資格檔案遷移查詢功能自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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