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簡介
原告戴某訴稱:距離原告門口0.35米處的南墻掛有高1.6米、寬0.7米、厚0.25米的消火栓。人員入室需后退避讓,等門扇開啟后再前行入室。原告的門扇開不到60至70度根本出不來。消防栓的設置和建設影響原告的生活。請求依法撤銷被告批準在其門前設置的消防栓通過驗收的決定;依法判令被告責令報批單位依據國家標準限期整改。
被告某公安消防支隊辯稱: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結果通知是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完成工程檢查,是檢查記錄的體現。如果備案結果合格,則表明建設工程是符合相關消防技術規范的;如果不合格,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將依法采取措施,要求建設單位整改有關問題,其性質屬于技術性驗收,并不是一項獨立、完整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具有可訴性,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請求駁回原告的起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針對原告居住的棚戶區改造工程1-8號樓及地下車庫工程,被告對其消防設施抽查后,于2011年11月21日作出《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結果通知》。
二、真題模擬
1.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結果通知屬于什么類型的行政行為?
2. 請簡述行政確認與行政許可的區別。
3. 原告對該備案結果通知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三、思路分析
1.公安消防支隊作出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結果通知》,是對建設工程消防設施質量監督管理的最后環節,含有消防竣工驗收是否合格的評定,具有行政確認的性質。
2.行政確認,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對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法律地位與法律事實所進行的確認、認可和證明。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兩者在內容、程序、法律效果上都具有較大差異,是兩種不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3.該公安消防支隊作出的備案結果通知作為行政確認,其備案手續的完成能夠產生行政法上的拘束力,對原告戴某的權利義務產生實質影響,是一種具體行政行為。而具體行政行為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所以原告戴某可以對該備案結果通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四、參考答案
1. 答: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結果通知屬于行政確認。該通知是對建設工程消防設施質量監督管理的最后環節,備案結果通知含有消防竣工驗收是否合格的評定,具有行政確認的性質。
2. 答:行政確認與行政許可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程序上,行政確認既可以依申請也可以依職權,而行政許可只能依申請;②內容上,行政確認是對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法律地位和法律事實所進行的確認、認可和證明,而行政許可是授予當事人從事某種活動、進行某種行為的資格或能力;③法律效果上,行政確認是“針對現在”的,是對目前已有的法律關系、法律地位和法律事實所進行的確認、認可和證明;而行政許可是“面向未來”的,取得行政許可后當事人才能從事某種活動或進行某種行為。
3. 答:該備案結果通知屬于行政確認,備案手續的完成能產生行政法上的拘束力,是一種具體行政行為,而具體行政行為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所以原告能夠對該備案結果通知提起行政訴訟。
上述知識點你是否都理解了呢?如果還有不明白的,來聽聽黃文濤老師的精彩講解吧>>
五、相關法條
《消防法》第4條 |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本級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負責實施。 |
《消防法》第13條 | 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規定進行消防驗收、備案:……(二)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后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
《公安部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3條第2款 |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監督。 |
《公安部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24條 | 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內,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或者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場所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
《公安部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25條 |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已經備案的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工程中,隨機確定檢查對象并向社會公告。對確定為檢查對象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二十日內按照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完成圖紙檢查,或者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完成工程檢查,制作檢查記錄。檢查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檢查不合格的,還應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收到通知后,應當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組織整改后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復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進行復查并出具書面復查意見。 |
無論世界怎樣喧囂,只希望你可以不被打擾。我們為你準備了免費題庫,靜下來,再堅持一會兒,成功的花兒很快就要綻放了>>
225小時學透8科教材知識點,25小時掌握8科考點及做題技巧,24小時授課老師答疑,7天無理由課程退換,法考就選233!馬上開始你的法考之旅!>>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