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第一節 人類行為
【本節知識重點】
人類需要的層次
人類需要的類型
人類行為的含義
人類行為的類型 社會工作師寶典!
人類行為的特點
社會工作是以利他主義價值觀為指導,以科學的知識為基礎,運用科學方法助人的服務活動。我們要科學地幫助別人,首先必須科學地理解別人的行為,明確人們為什么產生某些行為、為什么會出現某些狀況。到底是什么影響人類的行為呢?是生理因素、個性氣質,還是家庭、學校、社區或者其他的社會環境因素呢?人在成長和發展的各個階段,在生理、心理和社會方面分別呈現出什么特點?這就需要我們深入研究人與社會環境的關系,這種研究常常建立在生物學、心理學和社會學的視角的基礎之上。下圖為我們展示了行為與環境的基本關系:

一、人類需要
需要何以產生?因為人的機體在某一方面表現出缺乏和不足,如生理的饑餓、心理空虛等。為此,人們就會實施各種行為來滿足相應的需要。
需要是內驅力的基礎,內驅力的增強會形成某種被激發的動機狀態,這是激發和維持個體活動的直接動力,另外,外部刺激對于形成動機也有重要影響。
一般而言,需要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1、對象性。人的需要總是指向一定的對象,具有特定的內容。如饑餓導致對食物的需要、空虛導致對充實、成就的需要。所以需要指向的可以是物質的,也可以是精神的東西;可以是社會生活、活動,也可以是活動的結果。
2、動力性。需要不會因為暫時滿足而終止,它們或者帶有周期性,如我們隔數個小時就會想吃東西;或者在一種需要得到滿足的同時又會產生新的、更高的需要,如考過了社會工作者初級的又想過中級的。
3、獨特性。世界上沒有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也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人,也不會有兩個人具備完全相同的需要。
4、社會性。人具有兩重屬性,一是自然屬性,二是具有社會屬性,但本質屬性是社會屬性。由此也就具有了社會性的需要,社會在變化,需要也在變化。
二、人類需要層次論
1、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
馬斯洛提出人類需求按照由低到高的順序分為如下幾個層次
(1)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
此需求包括維持個體生存及延續種族所需要的資源,和促進使個體處于平衡狀態,如:食、衣、住行的滿足,需要運動、休息、休閑和睡眠等。
(2)安全需求(safety need):
此需求主要在免于害怕、焦慮、混亂、緊張、危機及威脅,使個體能在安全、穩定、秩序下,獲得依賴和保護。
(3)愛與歸屬需求(belongingness and love need):
此需求主要在被接納、愛護、關注、鼓勵及支持,避免孤獨、陌生、寂寞、疏離,使個體能成為團體中的一份子,與他人建立親密的關系。例如:避免孤獨、寂寞、陌生,并進而成為團體的一份子,與他人建立親密的關系。
(4)自尊需求(self-esteem need):
此項需求分有兩種,一為成熟需求,二為威望需求。前者指尊重自己,例如:相信自己有能力、有自信、獨立及勝任感。后者則指需要受人尊重,例如:有聲望、有地位、受人注意及受人賞識。整體而言是指獲取或維護個人自尊心的一切需求。
(5)認知需求(need to know):
此需求又稱為認知需求,旨在探討、分析了解事情的真相(也就是當遇到不理解的人、事、物,有希望理解的需求),例如:充滿好奇心、了解和求知的沖動。
(6)審美需求(aesthetic need):
此需求又稱情意需求,指的是追求對稱、系統美感的經驗,對美好事物欣賞的需求,使人更富情趣、生動,例如:希望居住在環境幽雅的住宅,幽雅舒適的生活。
(7)自我實現需求(self-actualization need):
此需求意指充分展現潛能與天賦,完成與個人能力相稱的一切。例如:接納自己、面對問題、自動自發的思考、富創造力、幽默感、民主價值等特質以及最重要的代表——高峰體驗。
2、ERG理論
ERG理論是阿爾德弗(C.P.Alderfer)于1969年提出的一種與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密切相關但有些不同的理論。他把人的需要分為三類,即存在需要、關系需要和成長需要。
(1)存在需要。這類需要關系到機體的存在或生存。包括衣、食、住以及工作組織為使其得到這些因素而提供的手段。這實際上相當于馬斯洛理論中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
(2)關系需要。這是指發展人際關系的需要。這種需要通過工作中的或工作以外與其他人的接觸和交往得到滿足。它相當于馬斯洛理論中的感情上的需要和一部分尊重需要。
(3)成長需要。這是個人自我發展和自我完善的需要。這種需要通過發展個人的潛力和才能,才能得到滿足。這相當于馬斯洛理論中的自我實現的需要和尊重的需要。
阿爾德弗的ERG理論在需要的分類上并不比馬斯洛的理論更完善,對需要的解釋也并未超出馬斯洛需要理論的范圍。如果認為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是帶有普遍意義的一般規律,那么,ERG理論則偏重于帶有特殊性的個體差異,這表現在ERG理論對不同需要之間聯系的限制較少。
ERG理論的特點有:(1)ERG理論并不強調需要層次的順序,認為某種需要在一定時間內對行為起作用,而當這種需要的得到滿足后,可能去追求更高層次的需要,也可能沒有這種上升趨勢。(2)ERG理論認為,當較高級需要受到挫折時,可能會降而求其次。(3)ERG理論還認為,某種需要在得到基本滿足后,其強烈程度不僅不會減弱,還可能會增強,這就與馬斯洛的觀點不一致了(如下圖)。
三、人類需要的類型
(一)根據需要的起源與性質,人類需要可以分為生物性需要和社會性需要。
1、生物性需要主要關系到人類生命的維續和種族的繁衍。生命的維續包括吃、喝、睡等方面的需要,種族的繁衍則包括性的需要。但這些需要常常受到社會因素的影響。
2、社會性需要是與人類密切相關的需要,具體包括交往、成就、權力等需要。
(二)根據需要指向的對象分為物質的(如吃喝)和精神的(如娛樂)等需要。
(三)根據需要產生的方式分為原發性需要(與生俱來的)與繼發性需要(后天習得的)。
四、人類行為的含義
需要是指客觀的刺激作用于人們的大腦所引起的個體缺乏某種東西的狀態。行為是人類有意識的活動,既是人的有機體對外界刺激做出的反映,又是人通過一連串動作實現其預定目標的過程。
德國心理學家勒溫在1951年提出著名的人類行為公式:B=f(P·E)。其中,B——行為,P——個人,E——環境,f——函數關系。這個函數關系表達了人類行為的基本原理。具體來說,這個公式的意思是,一個人的行為(Behavior)是其人格或個性(Personality)與其當時所處情景或環境(Environment)的交互作用的產物。
五、人類行為的類型
廣義上講,人類行為包括外顯行為與內隱行為。外顯行為是可觀測到行為,內隱則相反。我們通常講的人類行為是外顯行為,它可分為如下不同類型:
1、根據行為的起源可分為本能行為和習得行為。本能行為起源于遺傳,不需學習就能獲得。習得行為相反,它是在后天與環境的互動中學習而形成。
2、根據特定的標準可分為正常與異常行為。這樣的區分很重要,特別是在精神健康領域中。但是這里的特定的標準是很難確定的。也就是說正常與異常行為之間沒有絕對的劃分標準和界限。
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一寄宿制小學一年級學生小明,得了個“怪毛病”:每周一上學前常有莫名胃痛、腹痛出現,而到了周五回家時,所有癥狀均不治而愈。經心理門診診斷:其患的正是“學校恐怖癥”。據介紹,這種現象以往較易出現于初進托兒所或幼兒園的兒童,可近年來,發病兒童年齡明顯增大、持續時間延長。其產生的原因很復雜,如父母教養方式不當、學習壓力過大、學校老師過分嚴厲、學校同學排斥等。
用什么樣的標準來區分或衡量什么是正常,什么是異常呢?常用的有:
(1)統計規律。統計顯示出大多數人相似或一致的行為,這種行為可以視為正常的行為,反之則可視為異常行為。
(2)社會規范與價值。當人們行為符合當地的社會規范和價值時就被視為正常行為,否則就是異常。
(3)行為適應性標準。如果無法適應社會,就會表現出異常行為。
(4)個體主觀體驗。以個體主觀體驗為依據,當某些行為超過特定的界限,就會被視為異常行為。
但是這些標準是相對的,會隨著社會的變遷、認識的深入而發生變化。
六、人類行為的特點
1、適應性。人類行為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適應環境,當然這些行為同時也在改造環境。
2、多樣性。不同的需要會引發不同的行為。
3、動態性。各種環境的變化以及人類自身的變化都會影響人類行為的動態變化。
4、指向性。人類行為有其原因,同時也會指向特定目標。
5、可控性。人類能有意識地調節和控制自己的行為,使其向著目標前進。
6、發展性。人類現在行為是由過去行為而來,又會朝向未來,所以說人類行為是連續發展的。
第二節 社會環境
【本節知識重點】
社會環境的含義
社會環境的構成要素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的關系
環境對于人類具有雙重意義,一是人類適應環境并不斷進化,二是與環境積極互動,其間,人類行為也被型塑。社會環境對人類行為影響極大,所以社會工作有一個重要理念,就是把人看作是“環境中的人”。
一、社會環境的含義
一般而言,可以把人類的環境區分為自然環境(physical environment)和社會環境(social environment)。其中,自然環境包括地形、地貌、氣候、季節,以及山川、湖泊、道路、空氣、植物、動物等;社會環境包括人以及人們之間相互聯系和作用的方式、載體等,如家庭、群體、學校、社區、政府、階級、文化等。我們重點關注的社會環境對人類行為的重要影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是相互影響和相互滲透的,共同作用于人類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中所討論的“社會環境”也包含了對人類行為有重要影響的自然因素。實際上,類似的研究很早就有了,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就論述了氣候、地理對人類行為的影響,如,寒冷國家中對娛樂缺乏感受性,氣候溫和的地區卻相反;島嶼居民比大陸居民更傾向于自由(因為島嶼面積小,不太會發生壓迫,與大帝國相隔,暴政難以插手,也難以被征服)。
社會環境可以被界定為:與人類生物遺傳、心理狀態及社會過程相互作用的社會系統,家庭、群體、學校、社區、政府、社會、文化等是其重要組成部分。
社會環境也可以繼續細分,如有人將它所包含的要素性質分為物理社會環境(建筑、交通等)、生物社會環境(如盆景、家禽)與心理社會環境(如行為、習俗)。
二、社會環境的特點
1、多樣性。社會環境涵蓋各個方面和不同層次。
2、動態平衡性。一方面,社會環境是相對穩定的,另一方面它也是動態變化的。
三、社會環境的構成
構成社會環境的主要單元有家庭、群體、單位組織、社區、制度和文化。
1、家庭
家庭是以婚姻關系為基礎,以血緣關系或收養關系為紐帶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家庭通過家庭教養模式對個體的實施影響,包括橫向與縱向兩個方面,橫向指的是家庭背景和歷史,橫向的是家庭成員之間的互動。
家庭是人最原始、最基本的環境,是人接觸社會生活的基礎。
2、朋輩群體
除家庭、學校外,對個體成長和發展影響最大的莫過于朋輩群體。朋輩群體是一群規模較小、年齡相近的個體聚集在一起組成的小團體。
朋輩群體對個體發展的作用體現在兩個層面:(1)對個體的認知發展、行為塑造、情緒表達、精神追求及支持系統均有直接影響;(2)伴隨個體的成長,朋輩群體在不同社會系統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
3、學校與工作單位
學校既是傳授知識、培訓技能的地方,也是社會化的重要場所。學校系統、教師、管理者與社區之間有密切的交互作用,并共同影響學生的發展。
工作單位和其他組織對個體影響較大。目標、人和人際互動是組織的三要素,人際互動出現問題是許多成年人發生心理疾病的誘因。
4、社區
一般意義上的社區是在一定地域范圍中人們生活的共同體。另外,也存在非地域社區,如網絡社區、宗教社區。這些與人們的物質生活、精神生活密切相關,并成為人們生活的外部條件。
5、社會(或社會系統)
社會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形成的社會關系的體系。一般來說,社會包括家庭、經濟、教育、醫療、社會福利、政治、法律和軍事等子系統。人們的行為就是在社會系統,即一定的社會關系體系中展開的。
6、文化
文化是人類創造的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的總和。文化是凝聚社會的黏合劑,通過語言、文字、藝術等形式對生活其中的人們產生影響,它是維系社會、影響人類行為的巨大力量。
7、大眾傳媒
廣播、電視、報紙、雜志、互聯網對人的行為和實踐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這些影響既有積極正面的,如提供迅捷豐富的信息、為有效社會化提供更豐富的渠道。也有消極負面的,媒體有可能傳遞不良信息,誤導受眾。
四、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的關系
1、社會功能
社會功能是作為社會成員、社會人所具有的能力和發揮的作用,它與人們期待的社會角色有關。
或者我們可以說,人們在互動過程中應該分別去扮演社會所期待的相應的社會角色,否則就會出現社會功能失調等問題。
如前面案例中的患“學校恐懼癥”的小明,就是不能很好地扮演我們所期望的學生的角色,因而他的社會功能出現了問題,需要社會工作者的介入,來修復、改善他的社會功能,使他能更好地實現學生這一角色的扮演。
2、社會環境與人類行為的交互影響
(1)個體必須適應環境;
(2)社會環境影響個人行為;
(3)社會環境對人類行為的影響不能脫離遺傳稟賦的制約;
(4)作為能動個體,人類行為也能夠改變社會環境;
(5)社會環境對人類行為的影響更大一些。
因此,改變個人、改變環境和改變兩者互動是重新達成人與環境間適應性平衡的專業手法。
3、家庭教養方式對人類行為的影響
根據感情紐帶和行為控制交互分類,可分成四種教養模式(如下圖):
感情紐帶 行為控制 |
強 |
弱 |
強 |
權威性 |
專制型 |
弱 |
縱容型 |
疏離型 |
·父母的特點:
關心孩子,傾聽孩子,對孩子的需要能作出敏感的反應,給孩子貼心的幫助,讓孩子感受到溫暖和關愛。
對孩子提出明確的要求,這些要求是一個人適應社會所必需的,而不是從父母自身的喜好或者情緒出發的,因此也是理性的、一貫的。
向孩子解釋為什么要對他提出這些要求,同時鼓勵孩子與自己交流。
·家庭的氣氛:
父母和孩子很親密,情感和思想的交流都很充分。
孩子覺得父母可親可敬,信賴父母,對父母的教育持開放和接受的態度,父母在孩子心目中有很高的威信。
·孩子的發展:
孩子易于形成友善、真誠、合作、獨立、果斷的品質,有較強的自我控制能力,社會適應良好,社交能力強,能愉快而自信地學習。
(2)專制型
·父母的特點:
對孩子控制得很嚴,并且要孩子無條件服從自己的各種要求,一旦孩子違反,會嚴厲地懲罰孩子。
與權威型父母相比,他們對孩子提出的要求更多從自己的喜好出發,很少跟孩子解釋為什么要這樣做,使孩子幾乎無法獨立選擇自己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
不關心孩子,孩子感受不到他們的溫暖和支持。
·孩子的發展:
在這類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往往容易形成行為上的兩面性,而且焦慮、退縮、不滿、對人缺乏信任,同時也缺乏自信,心情不開朗,容易產生報復心理和攻擊行為。
(3)縱容型
·父母的特點:
無條件地愛和接受孩子,但對孩子沒有要求,不加控制,或者即便提了要求,也不堅持讓孩子做到,大有盡量讓孩子自我管理的味道。
·孩子的發展:
由于缺乏指引,孩子常常不知道一件事情自己該不該做、做得對不對。
這些孩子看上去是家里的“小皇帝”,但是內心常常焦慮不安,而且心理發展不成熟,自控能力很差,我行我素,不受歡迎,缺乏進取心和探索精神。
(4)疏離型
·父母的特點:
更多地沉浸在自己的需要中,既不關心孩子,也不對孩子提要求。
對孩子漠然、拒絕,親子之間缺乏交往和溝通。
·孩子的發展:
自我控制能力差,社會交往能力差,缺乏責任感,自私,沖動,叛逆,攻擊性強,問題行為很多。
在這些教養模式中,權威型是最成功的,疏理型是最失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