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四:我國有關社會建設的一般性法規與政策
本考點需要重點熟記并理解??忌鷳莆拯h的重要文件對社會建設的論述內容,包括從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十七大報告和十八大報告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對社會建設的論述。
1.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
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著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
2.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的三個基本維度
(1)人民安康。
(2)社會安定。
(3)國家充滿活力。
3.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原則
(1)必須堅持以人為本。
(2)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
(3)必須堅持改革開放。
(4)必須堅持民主法治。
(5)必須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6)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
4.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
(1)堅持協調發展,加強社會事業建設。
(2)加強制度建設,保障社會公平正義。
(3)建設和諧文化,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
(4)完善社會管理,保持社會安定有序。
(5)激發社會活力。
(6)增進社會團結和睦。
(7)加強黨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領導。
5.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的六大任務
(1)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
(2)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4)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5)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6)完善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6.社會建設的總體思路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關于社會建設領域改革的總體思路是:要以“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為基本目標,以“公平正義”和“共同富裕”為基本導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深化社會體制改革和創新”為主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