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特困人員供養的對象范圍
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1、無勞動能力:
(1)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3)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殘疾人;
(4)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2、無生活來源:收入總和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
3、無履行義務能力:
(1)特困人員;
(2)60周歲以上的低保對象;
(3)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4)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財產符合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5)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2023年經典考題
1、 特困人員的法定義務人是否具備履行贍養、撫養,撫養義務能力是特困人員認定條件之一。根據《特困人員認定辦法》下列人員作法定義務人,( ?。敓o履行義務能力。
A.張某,35周歲,特困人員
B.王某,50周歲,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C.陶某,60周歲,農村專業合作社成員,聽力殘疾
D.李某,65周歲,退休職工
第八條 法定義務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本辦法所稱的無履行義務能力:
(一)特困人員(A正確);
(二)60周歲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三)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四)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五)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六)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