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慶社會工作者考試考場在主城區統一設置,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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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0月16日
14:00-16:00 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
10月17日
9:00-11:00 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
9:00-11:00 中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
14:00-16:00 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客觀題)
14:00-16:30 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
14:00-17:00 高級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
二、考試科目設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社會工作實務(中、高級)》考試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超出區域作答無效。客觀題用2B鉛筆填涂,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三、考場要求
(一)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手機)等電子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考試相關資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各科目考試均采用閉卷形式。考試開始5分鐘后,考生不得入場;考試開始12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考生退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后,應根據所在考點交通狀況合理安排好出行時間,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誤考。
(三)考生應嚴格遵守考場規則,誠信參考。對于違紀考生,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輕者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嚴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對全部考生的答題信息使用“雷同指標監測”技術進行甄別,抄襲他人答案或允許他人抄襲自己答案、違規使用通訊器材接收場外信息等違紀違規行為會導致答卷雷同,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