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浙江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考務通知》知,2017年浙江社會工作者報考資格審核安排如下:
報考資格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民政部門組織實施,審查人員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復印件各1份,再在“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對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當場向報考人員告知不通過理由。
老考生(見報名表上的標注)在完成網上報名并打印“報名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時間截至4月16日止(報名表供留存備查)。
新考生(含省外轉入的考生,見報名表上的標注)在完成網上報名并打印“報名表”后,還需另行打印“工作年限證明”和“網上交費通知單”,于3月28日至30日攜帶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蓋章的“報名表”和“工作年限證明”,以及相應證件和復印件等資料,按單位屬地原則分別到省直或設區市(及義烏市)民政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報考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4月10日至1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