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上海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考務通知》知,2017年上海社會工作者考試資格審核所需材料如下:
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年限等進行審核,請考生下載打印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非本市戶籍人員提供,其中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的人員無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職業水平證書等相關材料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審核(咨詢)點辦理相關手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復印件。
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應屆畢業生,在現場審核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并對報考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后及考試后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復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相關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