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關于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74號)及錫人社職〔2016〕21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6年無錫社會工作者考試組織分工
(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民政廳共同負責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的組織實施并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二)市人事考試中心具體負責我市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考試所需教材的征訂及培訓工作由省民政廳人事教育和社會工作處負責。 (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民政局共同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2016年無錫社會工作者考試工作計劃與考區設置
考試時間定于6月18日下午、19日全天,共一天半時間。請各單位嚴格按照《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查看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均設立考點,具體考試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2016年無錫社會工作者考試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一次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四、2016年無錫社會工作者考試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兩個科目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各科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等文具,嚴禁攜帶計算器,其它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2016年無錫社會工作者考試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五)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六)關于個人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根據錫人社職〔2016〕21號文件(具體可在無錫人事考試網政策文件欄目中查看)精神,現場審核時,考生須自行提供社保中心自助機打印的或窗口開具的社保繳費記錄單,要有具體的繳費起止時間(至少一年以上,可按歷年打印“個人社會保險歷年繳費情況”)和工作單位,工作單位必須和所填報的工作單位一致(以社會保險事務代理機構參加社會保險的,還需提供用工單位與代理機構協議等有效證明材料)。
六、2016年無錫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組織
(一)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登錄報名網站“無錫人事考試網(link.233.com/19694)”,從“網上報名”欄目進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網絡提示進行網上報名。本次考試報名采取先審核后繳費的方式,老考生無需現場審核,審核通過人員及時完成網上繳費。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3月23日—4月6日
新考生現場審核時間:4月7日—4月8日
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4月11日
(二)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資格考試統一網上報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 號)精神,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2016年社會工作師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包含2014年和2015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包含2015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
新考生應按規定時間將有關報名材料送選擇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現場審核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考生本人簽字,單位意見欄必須填寫單位意見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身份證需正反面復印);
3.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復印件;
4.所在單位開具的專業工作年限證明(附件2);
5.須提供社保中心自助打印的或開具的社保繳費記錄單(要有具體的繳費起止時間(至少一年以上,可按歷年打印“個人社會保險歷年繳費情況”)和工作單位,工作單位必須和所填報的工作單位一致)(詳見本文件第五大條報考條件中關于個人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各報名點審核地址:
報名點 |
機構名稱 |
地址 |
現場審核時間 |
電話 |
無錫市區 |
市人事考試中心 |
廣瑞路2號40-41號窗口(無錫市人力資源市場1樓) |
9:00—11:30
13:00—17:00 |
85740575 |
江陰市 |
江陰市職業能力培訓與鑒定管理中心 |
君巫路100號1號樓多媒體教室 |
8:30—11:00
13:30—16:30 |
86860421
|
宜興市 |
宜興市人社局 |
教育西路1號6號樓305室 |
8:30—11:00
13:30—17:00 |
87952891 |
錫山區 |
錫山區人保局 |
東亭二泉中路139號1709室 |
9:00—11:30
13:00—17:00 |
88703240 |
惠山區 |
惠山區人保局 |
文惠路8號7519辦公室 |
9:00—11:30
13:00—17:00 |
83598171 |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在終審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三)各報名點應認真審核材料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各報名點于4月12日前將報名材料上報市人事考試中心。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民政廳對報名資格進行終審。
(四)需要郵寄考試費用財政票據的考生,請登陸無錫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19694/wxkszx/FMSFee/CheckOut.aspx )進入財政票據郵寄信息采集及繳費系統,填寫信息并繳郵費,截止日期為5月6日。發票將于5月13日統一郵寄。不需要郵寄的考生請在5月9日-13日(工作日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40-41號窗口(市廣瑞路2號,無錫市人力資源市場1樓)領取,逾期不領的將統一開票上繳財政。
(五)有關報名注冊、報名信息修改的辦法請在無錫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一欄查看。
(六)6月10日—16日,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考生在取得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后,按照《江蘇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實施辦法》要求,在江蘇省社會工作信息管理系統(http://link.233.com/15024:90/eap/main)進行登記。
七、2016年無錫社會工作者考試教材征訂與培訓事項
(一)《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二)2015年起,考試將使用全面修訂和重編后的考試大綱和教材。各市民政部門集中訂購教材可與省民政廳人事教育和社會工作處聯系(聯系電話:025-83590462,聯系人:秦銳);報考人員訂購教材可與省民政干部學校聯系(聯系電話:025-83225042,聯系人:韓迎宏),或直接向中國社會出版社訂購教材(聯系電話兼傳真:010-58124841,聯系人:楊非,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郵政編碼:100032)。
(三)考前培訓:省民政干部學校擬于4月上旬至6月上旬,組織社會工作專業的資深專家和教授,針對2016年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科目及重點、難點、疑點問題開展多種形式的輔導培訓。培訓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省民政干部學校聯系人:韓迎宏,聯系電話: 025-83225042,地址:南京市高云嶺56號,郵政編碼:210009,郵箱:mzsgks@163.com。
八、2016年無錫社會工作者考試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0〕51號)精神,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68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