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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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梅河口市、公主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4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計量師、社會工作者、土地登記代理人、質量、上半年筆譯翻譯、計算機技術與軟件考試考務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報名入口已開通】
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3月8日—19日。
1、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考試網上報名流程:
考生須使用標準的IE6或IE8瀏覽器,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請點擊——
http://link.233.com/24699/jlwsbm/webregister/first.htm )便捷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點擊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⑴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的考生選擇“省(中)直考區”,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選擇相應考區,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的考生就近選擇考區。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
⑵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⑶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⑷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⑸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報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報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⑹手工填寫聯系電話。考生須在報名表上手工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系電話,否則責任自負。
2、注冊稅務師、計量師、社會工作者、土地登記代理人、質量、上半年筆譯翻譯考試網上報名流程:
考生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請點擊——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快速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⑴注冊。考生按系統提示注冊,注冊時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內)。
⑵選擇考區。有關要求同上。
⑶選擇考試。有關要求同上
⑷填報信息。有關要求同上。
⑸打印報名表。有關要求同上。
(二)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3月10日—20日(省、中直報名點:08:30—11:00、13:00—15:30,周六、周日不報名)。
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所選擇的考區,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審核確認。
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考生,統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地點: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1958號。。(請點擊查看路線圖 http://map.baidu.com/)。
選擇各市(州)考區報名的考生,現場報考資格審查確認由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地點由當地另行通知。(注:省直及各市州人事試考試機構地址、報名期間咨詢電話,見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溫馨提示欄目——省市州人事考試機構及聯系電話,請點擊查看路線圖 http://map.baidu.com/。)
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本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合格,由審核人、考生本人分別在“單位意見”、“考生承諾”欄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報名表。
2.報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和相關證書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三)網上繳費時間:2014年3月10日—23日。
經現場資格審核確認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1。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審核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四)準考證打印:各項考試考前一周內,報考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考試的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便捷通道“打印準考證”欄目;報考其余6種考試的考生,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快速通道“準考證打印”欄目,用A4紙自行打印。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
考試
日期 |
考試時間及內容 |
備注 |
社會工作者 |
6月14日 |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取網絡閱卷。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其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6月15日 |
上午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下午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三、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2。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和《關于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四、考試用書征訂及考前培訓
(一)稅務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注冊稅務師協會聯系,電話:0431-88994791。
(二)計量師、質量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中心聯系,電話:0431-85311126。
(三)社會工作者考試用書與省民政廳聯系,電話:0431-89152086。
(四)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用書,考生可登陸中國農業出版社網站查詢:www.ccap.com.cn。
(五)筆譯翻譯考試用書,考生可登陸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站查詢:www.catti.net.cn。
(六)計算機技術與軟件考試用書,考生可登陸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網站查詢:www.ceiaec.org。
五、成績發布與證書領取
國家下發考試成績和證書后,省人事考試網發布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通知。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辦法為:考生持網上打印的本人《成績通知單》和身份證原件領取證書。在省(中)直考區報名的,到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領取;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
六、工作要求
1.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的考試服務。現場確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確保報考質量。
2.要高度重視考試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認真貫徹執行人社部12號令,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2014年3月3日
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備注 | |
報名費 |
考務費 | |||
社會工作者 |
13元/人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每科54元,
其他每人每科30元。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0〕573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報考條件
考試
類別 |
所學專業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
社會工作者 |
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專業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碩士學位 |
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 ||||||||||
大學本科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 ||||||||||
大專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 ||||||||||
其他專業 |
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 |||||||||
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 |
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 ||||||||||
助理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專業 |
本科應屆畢業生 |
學生證和學校應屆畢業生證明 | ||||||||
大專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 ||||||||||
其他專業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 |||||||||
其他專業 |
大專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 |||||||||
高中或者中專學歷 |
|
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 |||||||||
1、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考生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通過考試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可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