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民政局關于開展2022年度首次社會工作專業職級評定工作的通知
松山湖宣傳與社會工作局、各鎮(街道)公共服務辦,有關單位:
為做好社會工作人才專業職級管理,加快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人才隊伍,根據《東莞市社會工作專業職級管理辦法》(東民規〔2021〕5號)有關要求,決定開展2022年度首次社會工作專業職級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定范圍
持有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在東莞市從事社會工作服務(含“雙百工程”、服務管理、教學研究)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
二、評定條件
申報人除了持有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外,還應在東莞市社會工作信息管理系統完成信息登記。具體的評定條件參照《東莞市社會工作專業職級管理辦法》有關標準執行。
三、評定程序
社會工作專業職級評定由個人提出申請,聘用單位審核,市社會工作協會復核。復核通過的,經市民政局審定,認定專業職級等級。
(一)申請。社工個人填寫申報表(附件1,一式一份)及佐證材料清單(附件2,一式一份),向所在單位報送,提出參加專業職級評定的申請。佐證材料清單如下:
1.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2.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等可佐證工作年限的材料,月份截至2022年8月;
3.年度工作考核結果或工作鑒定表等可佐證年度考核結果的材料,年份截至2021年;
4.發表專業研究、參與課題研究、獲獎情況等佐證材料,相關標準參照《〈東莞市社會工作專業職級管理辦法〉政策解讀》(附件3)執行。
(二)審核。申請人所在單位負責審核專業職級材料,并填寫社工信息匯總表(附件4,一式一份),提出審核意見。
(三)復核。市社會工作協會對各單位所提交的社工名單及申報材料進行復核,經市民政局審定后將復核通過的社工名單及專業職級等級進行公示。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市民政局提出復核申請。
(四)認定。經公示無異議,將以通知的形式公布社工的專業職級等級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社會工作專業職級評定是推動我市高素質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建立專業職級薪酬體系的重要環節,請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積極動員、認真組織專業職級審核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二)各單位要對照專業職級評定條件認真核對社工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保證所上報的信息真實、有效,并于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前將電子版及加蓋公章紙質版的申報表、佐證材料清單、社工信息匯總表報送至市社會工作協會,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見原文
地址:東莞市莞城街道八達路140號恒豐商業大廈5樓506室
東莞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7日
文章來源:http://link.233.com/10343/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3859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