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辦理通知
2018年度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已由省人事考試中心下發我市,現將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辦理方式
1、合格考生按照合格人員名單(附件4 、5)中的辦理點辦理證書領取業務,不得跨區域辦理。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屬辦理點遞交辦證材料,經工作人員審核后,可現場領取證書。
2、同一單位有兩人(含兩人)以上通過本次考試的,由單位組織人事科或人力資源部等相關部門統一辦理。
二、時間安排
1、考生及辦證單位遞交材料和領取證書時間:
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時間內)
2、縣市區人社局(勞動人事局、政治工作部、人事考試中心)遞交登記表時間:
2018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工作日時間內)
3、考生領取登記表時間
2019年01月10日至2019年01月17日(工作日時間內)
四、辦證材料
1、考生需遞交的材料:
①考生身份證原件。
②符合報名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
③《執(職)業資格考試登記表》(見附件2)一份。填寫表格時,一定要用黑色中性筆手工填寫(禁止打印);在照片粘貼處粘貼一寸免冠照片一張(照片須與考生準考證同底版或是相近的);經所在單位審核并在單位意見處蓋章。
2、辦證單位需遞交的材料:
①單位介紹信(見附件1)、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②考生遞交的所有辦證材料。
四、注意事項
1、根據《關于啟用新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通知》(魯人考函[2017]49號)的規定,未按時領取的證書,由證書發放機構代為保管;考試結束滿五年仍未領取的,各市應將證書報送省人事考試中心,由國家指定的印制企業統一回收銷毀。請有關單位和考生相互轉告提醒,及時領取證書。
2、為便于查找證書,請將辦證序號(見附件4、5,合格人員名單第一列)用鉛筆標注在右上角。
3、由于特殊原因,需委托代辦人辦理證書業務的,除攜帶合格考生應遞交的辦證材料外,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